2009年7月26日星期日

[GFW Blog] 依法起诉江西九江新闻网

来源:黎龙的博客

    当我们的账号被违规删除时,我们还能做什么?

                                                                              ——题记

 

    2009年3月初,本人在九江新闻网主办的《九江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注册了一个帐号,用户名为“若水”。该帐号主要用于论坛“法律咨询”版块跟网 友交流法律方面的问题。三个月以来,本人在该论坛(主要在“法律咨询”版块)发表帖子累计将近150帖,而且从来没有被删帖的记录。

    2009年6月4日早晨7时35分左右,本人在用该帐号刚回复完一篇题为《投诉瑞昌四中,望有关部门处理!》(详见附注一)的文章后,帐号突然出现异常。随后发现刚刚发表的三条回复(详见附注二)已被删除且帐号被锁定。

    上午8时25分左右,本人致电九江新闻网了解本人账号被锁定的原因。在通话过程中,本人多次请求新闻网工作人员给本人账号解锁并恢复相关数据,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没有听取本人的申诉意见,无理拒绝了本人的合法请求,还两次中途挂断了电话。

    合法注册的账号只要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论坛协议的相关规定,用户都用继续使用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本人的三条回复没有违反《九江论坛》论坛协 议的相关规定(详见附注三),更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反,本人是在行使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九江新闻网用删除用户的合法回复以 及锁定并删除用户账号的卑鄙手段来堵截民声的行为是违法的,也终究是徒劳的,其删掉的虽是论坛一个普通用户的账号,但践踏的却是《宪法》的尊严!

    本人已依法收集并保存了相关证据,将在近期依法起诉九江新闻网,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6月5日



附注一:

    《投诉瑞昌四中,望有关部门处理!》


    我是瑞昌四中一学生的家长,遇到了两件无奈的事情,现向有关部门反映下,期望能给予答复。

    1、送礼成风。

   “送礼的学生被安排在前面坐,没送礼的学生往后坐!”“对不送礼的学生,老师会戴有色眼镜。”有着这不成文的规定和“潜规则”,我们这些家长只好被迫向老师送礼,甚至出现了送礼攀比的现象。

    教书育人本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工作。遇到节假日,学生向老师送点礼物本也无可厚非,但这种变了味的送礼不仅让我们觉得不舒服,而且无形中加重了我们的经济负担。

    2、收取补课费。

瑞昌四中,初一、初二、初三年级每个星期利用周六,周日补课,每月收取补课费200元。如果学生不交或迟交的,教师就会催着孩子向家长要,甚至恶语相向。记得教育局有文件规定,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而在四中,这种情况持续了很长时间,却一直无人管。

    请有关部门处理下!(“瑞昌四中家长”发表于2009-5-31 11:24:00)

    链接:http://bbs.jjxw.cn/dispbbs.asp?boardid=85&Id=66630


附注二:

    本人发表的三条回复(红色部分为本人回复,其余部分为引用网友“小卡车”对《投诉瑞昌四中,望有关部门处理!》的回复)


   “ 这个家长真是的,教室都一样大,都有前排和后排,这些位置都要有人坐,你不送礼老师会把你孩子放到月球上去听课吗?初中的孩子个头都挺高的,想和小学一样 按高矮排排坐很难,所以家长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的孩子没有坐前排是受到老师的排挤。心态放平很重要。好成绩不是靠座位坐出来的。” (发表于2009-6-3 22:57:00)

    链接:http://bbs.jjxw.cn/dispbbs.asp?boardid=85&id=66630&page=&star=4

    要想客观评价一个事物,首先要有中立的价值观,但恕在下直言,感觉阁下在发表这个回复的时候心态就放得不怎么平。以上观点只是就事论事,没有抬杠之意,如阁下感觉有冒犯之处,敬请谅解。


   “ 周六周日补课的事情其实很多地方都有,九江市也有,这点倒不足为奇。我觉得这位家长完全可以明确告诉老师,您选择不让孩子去上课,让孩子周六周日在家学 习,这样老师也不会让您每月交那200元钱的。老师为什么会催您交钱呢,我很理解,那是因为一两个孩子没有交钱的话,一个班的万把块钱这个老师就要每天带 进带出,不能上交,所以每天都要提醒孩子一定找家长要。”(发表于2009-6-3 23:04:00)

    链接:http://bbs.jjxw.cn/dispbbs.asp?boardid=85&id=66630&page=&star=4

    弱弱地问一句:“其他很多地方以及九江市某些学校的违法行为能够成为瑞昌四中违法行为合法化的依据吗?!”
  

   “据我判断,这位家长的孩子成绩可能不太好,因为

一、好学生是不会找座位的理由,

二、成绩不好的学生家长会觉得我的孩子反正学不好,这每月200元都是打水漂,做无用功。”(发表于2009-6-3 23:13:00)
    链接:http://bbs.jjxw.cn/dispbbs.asp?boardid=85&id=66630&page=&star=4   

从阁下用的“据我判断”四个字可以看出阁下所作出的这一论断属于自己的主观臆断,阁下还用了一个“可能”,可以看出连阁下自己对自己的臆断都没有很大的把握。


    从阁下的字里行间在下可以很有把握地判断出阁下的职业和很大程度上看出阁下的意图,但在下还是没有像阁下那样大胆作出论断的勇气。

附注三:

    《九江论坛》论坛协议


    欢迎您加入【九江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九江论坛】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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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链接:http://bbs.jjxw.cn/reg.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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