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

[GFW Blog] 乔志峰:请不要剥夺我上网学习“性知识”的权利

作者:乔志峰   来源: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196211&PostID=17866636&idWriter=0&Key=0
  
  中新网6月24日电:国家卫生部23日在其网站公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相关人士必须从事临床和科研工作,禁止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信息。非法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最高可罚3万元。
  
  性学网站只向专业人士开放,这叫啥子滥规定!性学也是科学,你们这样一搞,普通老百姓今后难道连上网学习性知识的权利都没有了吗?特别是像鄙人这样以李银河女士为学习榜样的有志中年,今后岂不要抓瞎乎!
  
  多少年来,性知识在中国都讳莫如深。直至今日,老百姓学习性知识的渠道也十分有限,网络的出现多少弥补了一点不足,现在为何连这个渠道也要完全封杀?都21世纪了,还有人视性学为洪水猛兽、要千方百计将性学与普通百姓隔离起来,是不是一种倒退?
  
  性这东西,只要是成年人基本上都略知一二,普通人不见得就比专家懂得少,比如某些官员,从理论到实践都堪称大师。什么叫“专业人士”?谁来认定?莫非今后要进行性学考级,通过考试颁发性学一级证书、性学二级证书、性学N级证书,也来个“持证上网”?那卫生部岂不是又多了个生财之道!况且,不学怎么能成为专业人士呢,这不是一个悖论吗?!
  
  至于所谓“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信息”云云,本不是个问题。“淫秽信息”跟正常的性知识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嘛。当然,不排除确有网站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但这是个管理问题,加强审查和管理就是了,有这样的网站及时查封就行了。如果非要以此为借口不许百姓上性学网站,不仅是因噎废食,更有侵害公民权利之嫌——法无禁止皆可行,中国的哪条法律规定普通百姓就不能学习性知识呢?“绿坝”还没发话呢,你倒先跳出来作梗了,这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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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6/25/2009 06:1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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