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

[GFW BLOG] 网络新生活之二十二条军规

作者:秦旺 杨胤   来源:南都周刊
 
  [第一条]  珍爱生命,远离BT。
 
  [第二条]  禁止浏览一切淫秽色情网站,被发现者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心理辅导,并定期上交学习心得。
 
  [第三条]  禁止上传与色情有关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一切内容,违者没收上网权利,罚写悔过书,并放至“网络扫黄打非”官网首页展示。
 
  [第四条]  定期向社会曝光“低俗网站”名单,希望广大网友洁身自好,不发布低俗信息,不浏览低俗网站,不给低俗之风以可乘之机。
 
  [第五条]  讲文明,树正气。举报淫秽黄色网站是每个网民的义务,如举报网站超过30个,奖励人民币1万元,如是大学生等正义群体上报,奖金可酌情增加。广大网民应以山西忻州的那位大学生为榜样,多学习、多举报,发动群众力量,把不良网站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六条]  禁止网络游戏女性角色露点,穿性感装,向男性角色抛媚眼,违者一律送至“网络色瘾学校”,用电击疗法医治。
 
  [第七条]  倡导家长和学校使用“驴霸”软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给其提供一个美好、纯净的网络空间。
 
  [第八条]  上网者需熟记网络道德礼仪手则,不准人肉搜索,不公开指责官员私生活。
 
  [第九条]  上网发帖、写博客和上传视频,须在有合法备案、专人编辑团队网站进行,否则因封网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个人负责。
 
  [第十条]   诚信至上、杜绝马甲。上网应实名发帖、实名回复、实名转发、实名上传。
 
  [第十一条]  实事求是。在网上发帖、写博客要做到不危言耸听、不聚众闹事、不煽风点火。
 
  [第十二条]  禁止翻墙浏览境外网页,远离资本主义糖衣炮弹诱惑,滋生不良嗜好和思想。
 
  [第十三条]  要敢于同网络歪风邪气做斗争,遇到传播反动信息网站,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揭发。
 
  [第十四条]  要做到黑名单上的网站不浏览,白名单上的网站才接触。
 
  [第十五条]  祖国在我心中。禁止编译国外媒体的时政新闻报道,防止被国外敌对势力的利用和渗透。
 
  [第十六条]  不得保存、下载和传播网络上的反社会内容,违者一律重罚。
 
  [第十七条]  禁止到没有《视听许可证》的网站观看视频。
 
  [第十八条]  鼓励广大网民看视频到CNTV网络国家电视台。
 
  [第十九条]  不崇洋媚外,坚决不写 Twitter,不看YouTube,不玩Facebook。
 
  [第二十条]  鼓励广大网民,玩国产网游、用国产搜索引擎、装国产防火墙、上国产门户、发国产邮件。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网上讨论地区群体性社会事件,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第二十二条]网络遇到海外网友,请保持注意用语,保持国家形象,事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南都周刊记者_秦旺 杨胤(实习生 )
【本期封面报道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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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1/19/2010 12: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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