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8日星期二

[GFW BLOG] 话说言论自由,却不给予评论,是心虚?还是现实

来源:http://www.wolfone.cn/free-talk-dont-comments/283/

今日看到有关《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各大新闻媒体均头版头条爆料白皮书指出"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言论自由";但其中却有大部分的网站在报道此文时将此文的评论关闭,让人不禁叹息,试问真的是自由吗?
例举: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08/103520433948_2.shtml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6/08/413022.shtml

http://news.xhby.net/system/2010/06/08/010768351.shtml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00608/newgx4c0dd70a-3011114.shtml

以上媒体都把自己的comments关闭了

以下为引用内容"
  白皮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网上交流活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论坛帖文、博客文章数量之巨大,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想象的。

  白皮书说,中国的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据抽样 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 点和利益诉求。

  白皮书表示,互联网新应用新服务为人们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博客、微博客、视频分享、社交网站等新兴网络服务在中国发展迅速,为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网民踊跃参与网上信息传播、参与网上内容创造,大大丰富了互联网上信息内容。

  白皮书还表示,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健全相关立法和互联网企业服务规范,不断完善公民网上个人隐私保护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 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互 联网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责任保护用户隐私,在提供服务时应公布相关隐私保护承诺,提供侵害隐私举报受理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
"

有时候,让人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社会,一边通过媒体大肆旗鼓的说我们可以怎么样,然后却又一边实打实干的禁止我们怎么样
事实上,我也理解以上媒体为什么要把comments关闭,就像我的博客一样,我也会面临这个同样的问题,说不定明天早上一起来我就会被通知必须删除此文

媒体为什么要这样做��屏蔽comments
1,他们怕有人做出不好的评论,到时候不好交差,干脆屏蔽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这也不是什么大新闻
2,被潜规则了,直接kill comments
希望我写的不算太过火,以此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能谈谈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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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功夫网 to GFW BLOG at 6/08/2010 07:3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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