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

[GFW Blog] 学者律师质疑预装“绿坝”合法性

作者:秦旭东  来源:财经网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秦旭东由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引起的外界关注和质疑,并未因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解释而平息。
 
6月11日,香港树仁大学教授魏永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以公民身份向国务院递交建议书,认为工信部软[2009]226号文件(《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违法相关法律,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建议国务院撤销这一文件。

  两人同时还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递交《行政垄断违法举报信》,称工信部要求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同日,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则向工信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和听证申请,要求公开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相关事宜的信息,并对工信部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听证。

涉嫌违法的五大理由


  6月9日,工信部以“工信部软[2009]226号文件”,发布了落款日期为2009年5月19日的《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要求中国境内2009年7月1日后出厂和销售的计算机应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

  该通知称,工信部、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使用中央财政资金买断“绿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供全社会免费使用。

  魏永征和周泽认为工信部的这一行为不仅“违法”,也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他们在给国务院的建议书中详细列举了工信部行为涉嫌“违法”的五大理由:

  ——“变相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的规定。建议书认为,虽然第一年的软件使用费系由国家支付(“通知”未提及一年之后继续使用用户是否需要交钱),但制定预装由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正语言知识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软件,仍然是变相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第8条、第32条、第37条的规定。建议书认为,市场上开发、生产与“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类似的过滤不良信息软件的企业很多,工信部的行为限制和排除了同类软件经营者公平竞争的权利。

  ——违反《产品质量法》,尤其是“在计算机质量国家标准之外,另行提出了新的标准,对生产者强加了《产品质量法》之外的产品责任和义务”。

  ——限制了消费者对类似软件商品的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

  ——违背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交易自由”“缔约平等、自愿”等原则。

科学合理性存疑


  建议书同时认为,工信部的行为,“名为保护青少年”,实际上却可能对电脑用户通过互联网络获取某些信息产生限制,不符合《联合国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关于表达自由(包括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的相关精神,也不符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原则。

 魏永征和周泽还认为,通过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避免互联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

  毕竟,对于什么信息是“不良信息”,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目前法律均无明确界定;相应软件的推广使用,是否会将计算机用户真正需要的非“不良消息”一并过滤掉,亦令人忧虑。

  为保护青少年的目的,只需要在青少年使用或可能使用的电脑上安装就可以了,青少年的监护人会负起责任,没有必要对所有计算机都预装过滤软件。

  同时,市场上具有“绿坝—花季护航”类似功能的软件很多,通过各软件下载平台可以得到共享或免费形式出现的类似软件,例如“网络爸爸”“紫电无忧家长”等。不少家用电脑中都预装了类似功能的软件,应当由厂家选择自认为功能更好的软件提供给消费者,政府不应充当某个软件提供者的“促销人员”。

呼吁信息公开与听证


  律师李方平则希望通过信息公开和听证程序,审查工信部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他向工信部提出了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括工信部软[2009]226号文件发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财政资金的申请及批准程序、“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工作原理和作用、厂家基本信息、选择软件和厂家的依据和程序、招标过程和公正性保障、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保障、未来软件使用费的负担问题,以及不良信息和黄色信息的界定标准等内容。

  李方平在给工信部的听证申请中表示,要求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行政行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但相关决策出台的过程缺乏法律依据与公开辩论。

  李方平质疑,工信部指定所有电脑安装同一种软件,是否影响公民选择权的行使,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政府部门并未公布界定不良信息和黄色信息的标准,该软件是否可能对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造成隐患?

  李方平还质疑,购买该软件所需费用,政府支付一年后,是继续由财政负担还是转嫁给消费者?由于市面上其他杀毒软件同样具有屏蔽不良信息的功能,而“绿坝—花季护航”据称用户可随意卸载,是否有必要花费巨额财政资金进行推广?

  李方平称,上述问题都需要工信部详细解释和合理说明,这是政府信息公开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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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6/11/2009 04:46: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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