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

[GFW BLOG] 本文关乎每个网民的切身利益,你能不顶吗?

作者:罗修云  来源:凯迪
 
 请网友评评:51博客能如此禁封账号吗?

                          来得突兀的封禁提示    

    2009年9月8日下午约莫四点多钟,我正在浏览自己一开办了近三年的51博客,突然之间,页面上跳出一个牌牌,其左上角有个“提示”:“帐号已被禁止登陆,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邮箱:kf@mail.51.com
    见到这个提示,当时我脑子中闪念了一下:将博客中所有的资料转出来,另外注册一个账号算了,以后注意遵守发帖协议或者将“含有敏感信息”的文章撤下就行了。但因当时因事要离开电脑,考虑到上述“提示”中并没有“永久”二字,我便侥幸地认为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和客服沟通得到解决。
    在关电脑前,我编辑了一条信息:“刚才在51博客中写了一篇文章,因找不到半句“反动”的话,便自以为没有什么,发到博客后结果被认为“含有敏感文字”而一下子被锁定了账号,于是,我赶紧将这篇文章删去了,但账号尚未解开,请客服帮忙将我的账户解开。我在51 博客中的内容太多太重要了,我已经每天都离不开它!越快越好哦,谢谢合作! 我的帐号是:danyiren1314 ”。客服的回答是:在三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见到这个答复后,我即将电脑关了。
    然而,当我一个多小时后重新打开电脑时,客服的提示是我的帐号已被“永久锁定”!我试了若干次,页面上每次仍然跳出原来那个“提示”。

                           “城门失火  殃及鱼池”

    “永久锁定”的答复,着着实实让我傻眼了,因为我苦心经营近三年的51博客,里面不但记录了我的心情、我的思想火花、我的工作情况;不但保存着朋友们的联系方式、我精心写作的近三百篇文稿及有关我感兴趣或可能派上用场的资料等等,而且在“私密记事本”栏目中,还记录、保存着我和我家庭的财产财务资料及往来账目、债权债务情况等等。令人怎么也想不通的是,仅仅是一篇文稿含有“敏感信息”,网站竟将我所有的资料都“封”掉了,真乃“城门失火,殃及鱼池”!这些资料的丢失,对我而言是无可挽回的损失!诚如一位网友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所有丢失的卡和钱都能找回来的,只要你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就可以了,但有些东西在人的生命里会不可逆地失去,再也寻不回来了”。
    当晚,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不过,没经历过永久封禁账号、亦不知其后果的我尚未死心,总认为网站的人不会做得那么绝,仍会有商量的余地,毕竟我当即便撤下了被网站认为“含有敏感信息”的文字,又在多条短信中诚恳地向客服表示以后不在发此类文稿,加上我其他的博文和资料并无“敏感信息”,所以仍然抱着一线启封账号的希望:“凡是可以商量的,网站可以封禁便可以解禁,关键在于我的态度是否诚恳”。

                           令人心碎的最后“答复”

    翌日上午,我除了继续给51博客客服发邮件一再致歉同时请求解封外,还开始打长途电话向地处上海的51博客总部咨询、求情,恳求客服帮我暂时解封,以便我将博客中的资料复制到优盘或转移到其他空间。至9月10日下午16点,我已给51博客客服发了十多封邮件,打了十多个长途电话,但上海总部迟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正当我在企望51博客网站会在理解加原谅之余替我暂时解封时,9月10日下午17点半左右),我点开我的邮箱,突然见到51客服发来答复:“非常抱歉,永久封帐号永久冻结,不做任何处理!”我仍然不甘心,继续给客服发信息。当日旁晚19点23分,我收到客服一个令我心碎的的答复:由于您的账号已被系统永久锁定,所以该账号内的所有信息都已被系统屏蔽,任何人都无法再查看!这个冷冰冰的不给我留下一丝丝希望的答复意味着,我的那些没有备份的重要资料将可能永远地不可逆地失去了!也让我近三年来的一腔心血付水和厚厚的时间成本付水东流!哎,越想越恼,一连几天心都在滴血!
但是,对于51博客封禁帐号,我再痛心再心碎再焦急,又有什么用呢?谁又能替我分解这份忧呢?
                           绝对的权力以绝对的霸道    

    由此,我不免生出一番感慨——
    随着互联网日益发达,网站也越来越多,国家有关部门和网站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是必要和必须的。否则,互联网会变成一个虚拟的垃圾站。但问题在于,目前网站的版主和网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绝对的失衡,换句话说,网管和版主的权利无限大,网民的权利无限小甚至小到了无:版主想封谁就封谁,想封多久就封多久;想怎么封就怎么封,想不解封就不解封,一切都随心所欲,任性而为。在法庭上,对立的双方还可以辩护、讲理,而在网络阵地,网站的爷们封了就封了,网站的工作人员不会给你讲“因为”“所以”的道理,也不会考虑你是如何地火燎肝肠、油煎肺腑的!可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霸道!
    从权利和义务的严重失衡来看,双方的关系,已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强势和弱势问题了,而是一方是拿刀的屠夫,一方是任其宰割的羔羊,网友的权利往往被剥夺殆尽!
    那么,有谁来维护广大网友的权益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难觅这种途径和渠道:打官司难以取证;向315电子消费投诉网投诉能“挽回局面”的可能不到百分之一甚或不到千分之一;将批评网站随意封禁账号行为的文章发到网上,可能会被“隐藏”或很快被网站操作员撤下;你在被封禁你帐号的网站发帖解释、请求,或斥责乃至痛骂,网站的人可能“吞”掉你的帖子,即便将帖子发出去了,网站的人也可以装聋作哑、不理不睬,让你喊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既然删帖和封禁帐号的权力乃至于是否受理网民投诉的权力,都牢牢地掌握在网站工作人员的手中,那么,注定受害网民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

如此封禁账号输情又输理

    网站封禁网民账号,是否每次都占了理呢?未必!在很多情况下,网站方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输家!
    其一,国家网络主管部门对所谓“敏感信息”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同样一个帖子,发在在其他网站就是个中规合法的普通的帖子,而发在另一个网站却是“含有敏感信息”的违规帖。以我原账号的51博客为例,其中如“网络文摘”等栏目的数十篇文章都是从别的论坛中转帖过来的,而51博客显示的却是“含有敏感信息”。判断的标准,都由网站人员说了算,网民没有丝毫的话语权。
    其二,处罚含有敏感信息的帖子,不应“城门失火,殃及鱼池”,而应尽可能采取“犯到哪处罚到哪”的原则,即封贴不封网。就像除草剂是用来除草的,且什么草严重危害庄稼就采用什么样的除草剂,你怎不能因为庄稼中有草,就连庄稼和杂草一起除掉吧?!同样的道理,有人举报某个大超市里出售某种假冒伪劣商品,工商部门只能封查这个假冒伪劣商品,你怎不能将该超市上千上万种商品全部封存吧?!何况当我发现有网站封禁提示后,迅即将含有“敏感信息”的文稿撤下了。当然,对于屡屡违规的网民,网站也可以禁止其发表新帖,或禁止其在一段时间内发新帖。封贴禁号作为一种处罚手段,理应区别对待。即是说,不同的网络阵地应有不同的处罚措施。在论坛发帖,即使被禁止发言乃至封禁帐号,被禁被封者无非是以后发不了帖子,不至于造成多大的损失。但博客不一样,它属于一种网络空间,“网站是你的,空间是我的”,许多博主都在自己的博客空间中保存了大量的资料,你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抓住一个帖子中的“敏感信息”而“秒杀”整个空间及其资料,会给博主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在处罚的合理性上,凯迪社区、人民网等网站都做得很好。我虽然没有在这两个网站开博,但经常在凯迪社区中的猫眼看人论坛发帖跟帖,且有多个帖子因“因含有敏感信息”而被“吞”得不知去向;有的跟帖因为“含有敏感信息”被“系统隐藏”、或“无法显示”,我有时也会揶揄地唱出“今天有点烦”,但还是由衷地理解,因为凯迪社区并未因此封禁我的帐号,算是宽容和“仁慈”的了。博客日报的作法也让人没有话说:假如某位博友的账号被封了,博友给网站发个请求解封的邮件,账号很快就解封了,然后不忘友情提示:呵呵,请不要发过激文字!像51博客的作法,是毫无道理的,也是不义道的。
    其三,对于开博的网民而言,封禁账号是一件大事。有关法律规定:只有情节严重者才能冻结账号。正因此,网站在行使该项权力时,应慎之又慎,且应预先给人以明确的提示,如“您屡次发表含有敏感信息的帖子,系统限制您三天内不能发帖”;“您此贴含有违规信息,已被系统隐藏,并请您自行撤下”等等。退一万步,即使网民屡屡犯错或有较大过错,网站也应该有预先提示,如“您此贴含有含有敏感信息,请自行撤下,否则将被永久封禁帐号,您保存在博客中的资料将被全部封存,给您带来诸多不便”,或“因您屡次违规发帖发表,本网即将封禁您的账号,提醒你赶紧备份保存在博客中的有用资料,以防资料丢失”。这类提示,更具有人情味和人性化,对网民也是一种更善意更友好的警醒服务,它有助于减少和缓解被封禁帐号网民与网站的对立情绪,善莫大焉?

                        “乱封滥禁”  网民之痛     

    我从“百度一下”“随意封帖”字样,页面右上角的一排小字提示:“找到相关网页约25,400篇”;“百度一下”“帐号被封”字样,可以“找到相关网页约259,000篇”;“百度一下”“帐号永久被封”字样,“找到相关网页约28,200篇”;再“百度一下”“帐号无辜被封”,也可以“找到相关网页约9,050篇”…….
    这其中,不能说网站都封禁的不合理,但确有不少“封禁”是不该“封”不该“禁”的。我随意搜索了一下,像我这样受害于“乱封滥禁”的网民还真不少。不用说,并非只有51博客“乱封滥禁”,而是很多网站都很随意地使出如此下策,让网民们徒唤奈何,当然也惹怒了许多被“乱封滥禁”的网民,我信手“拈”来了几个例子——
    “本人地下城与勇士帐号与2008年9月19日被腾讯公司无故停封3天,财产丢失,强烈要求解封找回物品予以解释和赔偿,“封号原因使用外挂”,但本人并为使用外挂”。
“你们网站并非国家有关部门,但是却非法冻结了我的帐号。非法扣押了我的人民币。我要投诉!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不要让这种无法无天的霸王网站做非法的事情。还网络一片纯净的天空”。
    “很多玩家在这几天都被封号,原因是说我们用外挂,但我们很多玩家都没用,只是开了别的程序他误认为是外挂,也不提示什么的,就直接封号,刚冲了钱进去,现在封了,什么都没有了,绝对伤害我们消费者权益”!
    “我的的号是我的心血,你们想封就封?我喊句话你封我一星期可以理解,但是一封就是3年,我无法接受,如果你们不把我解封帐号,我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呼吁受害网民行动起来:维权!维权!

    谁来维护网民的权利?当下,深受“乱封滥禁”之害的网民似乎都没有找到适合的维权途径,充其量就是在网上发个帖叫叫苦喊喊冤发发牢骚而已,显得万分无奈。其实,最为重要的并不是缺少维权途径和渠道,而是受害网民缺少维权意识。我写这篇文章,其主旨就在于唤醒网民的维权意识。
    网友们也许没有意识到:网站的人“乱封滥禁”,尤其是“城门失火,殃及鱼池”似的封禁,与一帮人到你家里非法抄家有何异乎?!对于此种霸道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由于种种原因,网民维权有相当大的难度,但只要网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加上大家齐心,便没有办不到的事情,没有达不到的目的。一个人呼吁的声音是微弱的,成千上万的网民的疾呼呐喊,将会产生山摇地动的威力!
    在这里,我呼吁网友一方面严格遵守网站制定的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一方面应毫不妥协地为自己维权,与网站的“乱封滥禁”行为作斗争。
            湖南省中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罗修云
                         2009年9月14日
                     邮箱:qqq-135@.tom.com
                           办公电话:(0731)82229897




                                几点期盼

第一,期盼阅读了我的拙文的网友不吝啬你的鼠标,将我的拙文顶起来;
第二,欢迎网友转帖,让拙作见诸各大网站的论坛;
第三,建议网友将此文推荐到平面媒体发表,因为我提的问题肯定会引起某些平面媒体记者的共鸣;
第四,请网友吁请消费监督部门抓一个滥用权力封禁账号的典型,以儆效尤。
第五,期盼有律师执业证的网友拿起法律武器,助我和肆意封禁我账号的51博客打一场官司。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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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9/24/2009 05:2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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