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

[GFW Blog] 被关停网站告赢封网执行者

作者:赵蕾  来源:南方周末
 
北京学者胡星斗的个人网站因为发表“加强新闻监督的建议书”等内容被查封,他把具体执行查封命令的网站服务商新网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在北京大兴区法院胜诉。

这一判决被舆论认为维护了网民的合法言论权,亦是对网络法治化的促进。

“就法论法”的诉讼

胡星斗第一时间叫停了网友的签名活动,“我就是就法论法,不让它变成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

5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法官赵玉东作出了一份或将创造历史的民事判决:北京学者胡星斗因网站被封,告服务商北京新网公司胜诉。

胡星斗和其代理人张星水未敢想过如此结局。起诉前他们料定:要么不受理,要么败诉。张星水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是他从业数年来最罕见的一次胜诉,“因为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民事官司”。

被封网站是胡星斗的个人网站,挂靠在提供服务器支持的新网公司。今年3月,他突然接到新网公司邮件,称其网站“存在非法信息”,强行予以关闭。对方称是奉当地相关部门之命封网。原因是胡星斗所写的、“加强新闻监督的建议书”和“西门子贿赂中国官员”等旧文。

胡星斗当即决定打官司:告新网。他和新网有合同约定,网站上如出现法律不允许的信息,新网应该通知胡更正,在其拒不更正的情况下才能封网。当晚,胡星斗把打官司的想法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国内多位法律界专家和维权人士。他的想法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其中35人答应加入他的律师专家团,有过此类诉讼经验的律师张星水、民间维权人士汪海洋更表示愿免费为其代理此案。胡星斗同时在网上发布文章,得到了网民的强烈支持。

胡星斗知道这起官司的个中利害,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第一时间叫停了网友的签名活动,“我就是就法论法,不让它变成群体性事件”。

但“就法论法”,官司第一步就遇到障碍:告苏州网监没有证据。张星水说,苏州网监通过何种方式下达封网命令,缺乏直接证据,“如果硬把它拉进来当被告,可能法院一看到材料就不受理了”。经过协商,最后改变诉讼策略:只告新网违反合同约定随意封网,“就打普通民事官司。”胡星斗说。

法院受理原告大感意外

根据经验,类似案件以不受理为原则,这回不但受理了,还如此之爽快。

4月2日,张星水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递诉状时明显感到这起民事官司不普通。立案庭的法官看了材料后,没有当即决定受理,告知将详细审查材料后再作决定。一周后,法院通知胡星斗、张星水,让他们从海淀法院撤诉,到被告所在地的大兴法院起诉。据张星水介绍,事实上,根据民事诉讼管辖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地海淀区法院也可受理。

张星水转战大兴区法院红星法庭。接收起诉材料的法官没有在第一时间决定受理。他找来了另外一位法官、也是后来该案的主审法官赵玉东商量,赵玉东看过材料后,决定受理此案。“前后就一个多小时。”张星水说,根据他的执业经验,类似案件以不受理为原则。这回不但受理了,还如此之爽快,让他大感意外。

同样让人感到意外的还有被告新网公司的表现。从事发到开庭审理、判决,该公司一直没有派代表露面。据胡星斗说,事发后,对方一直寻求与他和解,称给多少钱都可以。就是在5月12日开庭前十分钟,红星法庭书记员打电话给该公司有关人员催他们过来开庭时,对方还在电话中要求与胡星斗和解。除此之外,他们就是不露面。

这让胡星斗两位代理人张星水、汪海洋失望。汪说,被告缺席,让他感觉一记重拳打在棉花上,没劲。他们甚至在法庭上说,起诉新网背后有更大的想法:他们预期新网为了撇清责任,会在法庭上说出指令他们封网的内情,这样一来就可以在法庭上拿到起诉有关部门的证据。
原告的“阴谋”没有得逞。张星水说,新网公司似有难言之隐,宁愿自己背负责任代人受过,也决不出庭。

学者期待 “将个案的公正上升到普遍的公正”

一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民事判决,客观上维护了网络的言论自由——判决结果一出即获多方好评。

主审法官赵玉东的专业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告的遗憾。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赵玉东决定缺席审判。我国法律虽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遇到被告缺席时,法官往往不是劝原告撤诉就是判其败诉。敢于缺席开庭缺席下判的法官并非主流。

张星水表示,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缺席审判环节最体现法官的专业水准和对法治精神的体认。法官赵玉东给了他太多惊喜:他代理过的类似案件,法院常在受理阶段就以“主体不适格”或者笼统的“不符合法院受理案条件”一拒了之,前几年的李健“公民维权网”被封就属此例。“就是受理了,往往也会被驳回起诉无疾而终。”张星水说,“就是开庭了,也是败诉;没想到这次不仅开庭了,还缺席审判,还是胜诉!”大兴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大大超出了张星水以往代理“敏感”案件的经验范围。

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了赵玉东法官,他坦承看过当事人(胡星斗)在网上对此案结果的评价,但他以“案件还处在上诉期,不便发表看法”婉拒了采访。

一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民事判决,客观上维护了网络的言论自由——判决结果一出即获多方好评。有学者说,此案传递了很多复杂的信息,有些甚至是混乱的,但他乐见司法在此间的积极作用。 他说,在很多法院只遵守红头文件不守民事诉讼法、将本应由法院审理的案件拒之门外时,大兴区法院的表现令人赞赏。他期望此案警醒网络公司更忠诚于自己的客户,努力开拓言论空间。更期待司法界能通过某种方式对类似案件确立普遍适用的规则,将个案的公正上升到普遍的公正。

如果新网公司说法属实,苏州网监通过一个行政命令打了胡星斗一拳,那胡星斗通过与新网的“普通”民事官司回敬了它一掌。胡星斗表示,自己通过告赢新网给了对方一击,对促进网络法治化的部分初衷已达到,是否进一步对苏州网监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尚未决定,“可能会象征性递一下起诉书。”胡星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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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5/28/2009 06:2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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