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luluinwater.com/please-convince-me-that-the-legal
不管是谁管理这个国家的网络审查制度,或者到底谁是国家的主人,我就问两个事:
cuteoverload.com这样的宠物网站违反了那条法律法规?以及dieline.com这种包装网站违反了我国哪条法律?我现在打不开这两个网站,非得利用各种莫名其妙的软件才能够看是由网络服务提供商负责呢,还是由谁来负责?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是不是只由我自己承担?
难道我连享有基本的专业信息的权利都没有了吗?秦刚,我要问问你,是不是我"不该看的东西就不能看?"你有孩子吗,如果你的孩子不能看所学专业的东西,不能看感兴趣而无害的东西,那你是不是会觉得体制出了什么问题?或者担心社会?
请用你的实际行动来解释,请也用法理来说服我。我就是要看看,是不是我问了你一句,你就要把我给封掉。
以下内容为复制粘帖,如果封此文的地址,我就将被封的相关证据发到世界各地各大媒体,谢谢。
8月7日,苹果日报在头版头条报导了"声援维权律师,港女生公开信质问温-家宝:你们为何如此狠心!"文章评论说,谁说香港的青年只懂吃喝玩乐、打机追模?年仅17岁的中七学生郑咏欣,看不过北京政府打压为人民发声的民间组织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拘捕身兼维权律师的核心成员许-志-永博士。她提笔向总理发出公开信,质问温-家宝为何如此狠心对付一位学者。
维权律师许-志-永
今年36岁的许-志-永,是大陆著名的维权律师,民权团体"公-盟"的创办人。毕业于兰州大学、并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的许-志-永,2003年因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所被殴死一案,联络滕彪、俞江,向人###制委员会递交三位博士的建议书,一个月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
随后,因代理2003年农民企业家孙大午被地方法院以非法集资罪名拘捕、实为地方政府打击报复异议人士一案,《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2004年阻止北京动物园搬迁、2005年关注上访"承德案"等,许-志-永逐渐为民众所熟知。
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简称公-盟,2003年由许-志-永、滕彪、俞江以及维权律师张星水在北京创立,2005年更名为公-盟。由于政府不予注册为民间非营利组织,被迫在工商局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公-盟称其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以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
今年7月14日,税务局以偷漏税为由,对公-盟处以142万元的罚款,并提出如果10天内不交付罚款,该组织就将被取缔 。
请用法理来说服我
苹果日报记者就郑咏欣前日在香港报纸发表的《请用法理来说服我──为许-志-永老师给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一事采访了她。今年4月,郑咏欣就读的中学组织了30多位学生到北京考察"国情"。在5位老师的带领下,他们除一般参观外,还去北京信访办观看民众上访,并与公-盟负责人许-志-永长谈。不料一百多天后,公-盟被"抄家",许-志-永身陷囹圄至今。
郑咏欣表示,得知此事后同学们都十分愤慨,商议后决定在facebook组成声援许-志-永的群组,大家各自撰文投稿报章,她则花两天时间写了一封致温-家宝、近2,000字的公开信。(见附件)
外界评论说,其实这里的温-家宝是中共决策人的总称,文章并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针对中共压制百姓的体制。中共号称在朝民主方向迈进,但事实却是在大倒退。
公开信:请用法理来说服我
──为许-志-永老师给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温总理:
斗 胆用这个标题,因为我现在的心境,与龙应台教授执笔写《请用文明来说服我──给胡锦涛先生的公开信》时有类似的感受;龙教授的文章,温总理想必已经读过 了。我虽然只是一个高中学生,对国事的了解、对文字的掌控,当然不比龙教授,但仍希望能透过自己手上微弱的笔,表达对政府处理"公-盟"及许-志-永先生的手法的不满。
温总理,提起你的名字时,人们都会说你是平民总理,办事以民为本,站在人民利益那方。有些小朋友还会被你的亲民作风所吸引,叫你一声温爷爷,视你为模仿的对象。
但 是当我一想起你任内被捕、被禁、被整顿的媒体和异见人士,如刘晓波先生、程翔先生、《冰点》杂志、《南方都市报》等等时,我却又不得不质疑你作为纯真善良 小朋友学习对象的资格!难道我们国家的教育,是要教小朋友与其他人意见不合时就要对付对方,而非讲求中国人千百年来坚持的仁义观?
近日被政府盯中的是许-志-永先生和他所领导的"公-盟"。
公 -盟是由一群关注中国发展的律师及学者所组成的民间组织,他们透过学术研究就国家的法制改革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推动国家实现民主法治。他们另一项为国人 所熟知的工作,是为一些弱势群众如上访者、被征地者、毒奶粉案的受害者等等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透过现有的司法制度去取得公义。单从近日税局搜查后曾获 得帮助的民众纷纷勇敢地到公-盟办事处声援一事,任谁也看到"公-盟"是站在人民那边的!为何温总理你所领导的政府仍要做出这件不合民情的事呢?
据我所知,"公-盟"的 工作是非牟利的,他们曾经想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遭到当局拒绝,被迫申请为有限公司。在国际社会,这种团体并不需交税,而其捐献者更能获得免税优惠。 但由于公-盟的成员是守法的律师,明知制度的不合理仍旧依规定纳税。在被税局指控漏报税项时,亦坦诚地承认错误。为何温总理你所领导的政府仍要向他们征收 最高的罚款,并过分地在公-盟办事处以"搜证"为名而检走所有维权资料呢?更令人感到无法理解的是,许-志-永先生突然在召开第二轮听证会之前,遭公安与便衣从家中带走,并扣留在看守所中,不能与家人及律师联络,同时更要公-盟关闭其网页,这实在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无理剥夺。
温总理,你经常说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我想请问你一下,执法机关是根据哪一条法例去带走许先生的?
我对中国法律的认识十分肤浅,但仍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宪法的第35条列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结社的自由,第37条更清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我对上述条文的理解,我认为许先生 现在应该可以自由地留在家或身处办公室办事的。
今年 4月, 我和其他同学到北京考察交流时,有幸在未被搜查的公-盟办事处与许先生谈论中国政治。看见他愿意无私地为中国在法治民主领域上努力,并对于中国的未来充满 了希望,令我深受感动。犹记得考察时,我们曾到过永定门内国务院信访办的门前,亲眼目睹不少恶形恶相的截访者和情况可怜的上访者。因此,在倾谈中有同学便 问了许先生一句"为何中央政府会容忍那些截访者存在呢?"你知道许先生怎样答吗?他说上访人数远远超过信访部门所能承受,所以中央政府亦唯有容许截访者存在,以免信访部门的工作量极严重超标。在访问中他多次提醒我们中国政府已很努力,要对政府有多点耐性。
许-志-永先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充满理想但不狂妄,他看到很远的目标仍坚持稳重地一步一步走下去,他不怕只有一点一点微弱的力量在慢慢地付出,坚信中国终有一天能实现法治民主与自由。
温 总理,我真的十分不解为何你们的心如此的狠。为何要用这方法去对付这样一个体谅政府、理性论政的学者呢?他所做的事只是在现有的游戏规则下安分守己地为弱 者去争取宪法赋予的权利。他做的事情无一不是爱国为民!为何中央连这样的一个人物也不能放过呢?为何不容许他和公-盟透过公开公正的司法程序去处理这事 呢?
温总理,看着你为四川地震灾后工作努力、关心矿工工作环境之时,我总想叫你一声"温爷爷"的。但当看着这么多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在中国发生,我实在叫不出呀!但愿有一天这样的事情能够圆满解决并不再发生,我相信那一天海内外同胞才会由衷地振臂一呼"中国万岁"的!
祝身体健康
香港中七学生
郑咏欣敬上
--
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8/24/2009 05:46:00 P
--~--~---------~--~----~------------~-------~--~----~
1、请点击www.chinagfw.org访问我们,订阅地址:http://feeds2.feedburner.com/chinagfwblog。2、需要Psiphon2注册邀请的朋友,请向english@sesawe.net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说明 "can I have psiphon2 access" 并告诉您所在的国家。也可以使用Twitter Direct Messages或登陆Psiphon网站直接向Psiphon索取使用邀请。3、GFW Blog现提供最新翻墙工具下载(地址一、二、三),翻墙(突破网络封锁)方法介绍请见本站anti-censorship部分。4、本站热烈欢迎各位朋友投稿或推荐文章,请发邮件至chinagfwblog[at]gmail.com。5、敬请关注、支持、参与Sesawe和黑箱监管集体诉讼。
To unsubscribe from this group, send email to
gfw-blog+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For more options, visit this group at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fw-blog?hl=zh-CN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