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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阿富汗选举
Sun, 23 Aug 2009 14:50:00 +0800
作者:闾丘露薇 | 评论(9) | 标签:选举, 阿富汗, 塔利班, 奥巴马, 美国
已在今天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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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选举委员会表示,最快也要到星期六才会公布这次选举的初步结果,但是争取连任的卡尔扎伊阵营已经迫不及待的出来宣布取得了选举的胜利.紧接着,前外长阿布杜拉也不甘示弱,宣布根据他们得票站统计结果,在这场选举中取得领先地 位.不过,这样的争拗很快收场,因为美国对这样的状况表示不满,美国驻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代表霍尔布鲁克和三名在选举中领先的候选人分别见面,提醒他们,应该尊重选举的程序,有选举委员会来公布结果,而不是他们自己.他特别不满卡尔扎伊的竞选经理向媒体表示说,卡尔扎伊已经获得足够的选票,不需要进行第二次选举.
和2004年的选举百分之七十的投票率比较,这次的投票率明显偏低,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数字,应该是在百分之四十到五十之间.不过美国对于这次的选举似乎非常的满意,因为结果尽管还没有宣布,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这次的选举,尽管遭到了塔利班的干扰,但是却是成功的.
不过正式因为塔利班的威胁,在南部的很多地区,出现了根本没有妇女前去投票的情况,因为塔利班威胁说,如果发现谁的手指上有投票时留下的墨水印,就会把� 的手指头砍下,尔大家都明白,塔利班是说得到做得到的.尽管这样,依然有不少阿富汗的民众,在恐惧和解放当中选择了后者,勇敢的走进了票站.但是,投票率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北部高于南部的情况,这使得选举的情势也发生了变化,因为卡尔扎伊在北部的支持者,比不上阿布杜拉.
对于国际社会来说,当美国对阿富汗的反恐战争打响之后,最先认识的一个阿富汗人就是阿布杜拉,当时他是北方联盟的外交部长.在北方联盟和美军一起向喀布尔进发的时候,他一直是西方媒体采访的唯一人选,除了他担任的职位,也因为他是北方联盟里面,为数不多的几个英文流利的人.01年在喀布尔采访的时候,自己也有过一次专访他的机会,当他知道我们是来自中国的记者之后,毫不犹豫的答应接受访问.当时中国政府还没有恢复在喀布尔的大使馆,透过访问,他表示,希望能够得到� 国中国的帮助.第二次见到他,则是在一年之后的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内.当时他已经担任了临时政府的外交部长.阿布杜拉的父亲是普什图人,母亲是塔吉克族人,阿布杜拉在喀布尔大学取得了医学博士,但是在85年因为苏联的入侵尔流亡到了巴基斯坦,在当地的阿富汗难民营工作,第二年就加入了北方联盟反抗苏联.阿布杜拉今年49岁,不过和01年的样子相比,明显了胖了很多,看到他的竞选海报的时候,还差点没有把他认出来.
比阿布杜拉年长三岁的卡尔扎伊,这些年倒是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招牌样子,带着他着名的kalakul帽子,样子也没有见的苍老.卡尔扎伊是普什图族人,就在北方联盟向喀布尔进发的时候,卡尔扎伊并不在阿富汗,尔是被美军保护起来,直到之后在德国波恩出现,被选委临时政府总统.卡尔扎伊回到喀布尔之后一直深居简出,没有公开活动,直到有一� �,跟踪他的车队穿越了差不多四个多小时的山路,终于在北方联盟领导人马苏德的墓前采访到了他.不过之后再要约他就相当困难,记得自己在02年底第三次到阿富汗采访,透过中国使馆以及其他渠道安排参访他,最终被告之时间地点.但是也就是在访问前的几个小时,突然被通知取消,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临时插入了和一个美国记者的午餐.卡尔扎伊和美国的关系开始于八十年代苏联入侵阿富汗,当时他是阿富汗反对武装和美国中情局之间的联络人.不过在苏联撤军之后,他成为了塔利班的支持者,之后虽然分道扬镳,但是对于塔利班一直抱着同情的态度,特别是在98年,美国中情局的一次刺杀拉登的失败行动之后,他公开表示:"塔利班其实有不少不错的人'.不过,他的父亲在99年被塔利班暗杀,促使上走上了要向塔利班复仇的道路,成为北方联盟领导人马苏德的得力助� �之一.
阿富汗是一个被其他国家包围者的国家,只要一离开喀布尔市区,就可以看到天山,山的那边,就是中国的新疆,阿富汗的北部和土库曼,乌兹别克,还有塔吉克接让,南部是巴基斯坦,西部则和伊朗相连.不过因为百分之六十的地区交通不发达,加上和其他邻国之间雪山的阻挡,使得当国家发生战乱的时候,阿富汗的难民大部份都流向了唯一可以透过陆路交通抵达的巴基斯坦.白沙瓦就是阿富汗难民聚集最多的地方.
翻开阿富汗的历史,战乱从来没有平息过,虽然十八世纪中,出现过一个首都在坎大哈的巨大帝国,但是很快就瓦解,领土被割让给原本的邻国.进入十九世纪,阿富汗显示面对英国的入侵,1919年经过第三次英阿战争之后宣布独立.不过因为领土划分的问题,也埋下了和巴基斯坦关系紧张的种子.三十年代开始进行平稳时期,特别是六十年代的 ��富汗,由于美国和前苏联争相提供援助,推动了阿富汗的经济发展.如果看过小说'追风筝的孩子',可以体会到当时阿富汗人日常生活的状况,虽然在多民族的阿富汗存在着种族歧视,但是有着一批稳定的中产阶级作为社会的中间力量.
但是这样的安定生活只维持了四十年.1973年,达乌德在前苏联的支持下发动政变,在他的父亲被刺杀之后接任.达乌德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在接受外国援助和坚持独立方面,他坚决的捍卫后者,他采取的对苏联防范的措施最终导致对方的不满,1978年同样是在前苏联的支持下,达乌德在政变中死亡.1979年,前苏联入侵阿富汗.
1989年苏联撤军,主要原因是阿富汗反对武装在美国为主的外国援助支持下,利用FIM-92 刺针飞弹等武器造成了前苏联红军的大量伤亡.不过,在苏联撤军之后,美国放弃了对阿富汗的关注,尽管前苏联扶持的政权在1992年垮台,但是反抗武装之间的不同派系出现了持续的内战.最后,在巴基斯坦以及其他战略同盟的背后支持下,派别之一的塔利班在96年取得了政权,除了严格运用哈里法律法,塔利班还为基地组只等提供协助和庇护,也就是为何,在911事件发生之后,美国的反恐战争,在阿富汗打响.
虽然在美国的帮助下,北方联盟在临时政府里面取得了领导性的位置,但是很快,阿富汗又出现了军阀割据的局面.和04年的大选一样,这次的选举,也是在塔利班的袭击声中进行的,因为担心投票率,卡尔扎伊政府甚至要求所有的媒体在大选日的当天不能够报导任何的袭击时间.尔结果在大选期间,三十多人因为塔利班的袭击死亡.
英国的BBC在投票前进� 了一项研究,发现阿富汗政府对于百分之三十的领土很少或者毫无控制能力,百分之四的行政区甚至完全没有维护治安的服务.而这些地区,当然都是塔利班非常活跃的地方.从05年开始,不断的有记者在巴基斯坦境内的Waziristan省被绑架或者失纵,2001年塔利班从喀布尔被赶走之后,这个地方成为了他们的活动基地.
至于塔利班为何能够回归阿富汗?
曾经国际社会高调的对阿富汗进行援助,但是到现在为止,援助的金额,并没有到位。从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到,当地的局势并没有改善。冲突,贫穷,卡尔扎伊政府摇摇欲坠,因为没有办法获得当地军阀的支持。贩毒情况严重,最重要的是,有不少阿富汗的老百姓认为,原本认为新的政权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但是等到现在,不单单生活没有改善,原本在塔利班统治下的和平也丧失了。
现在的阿富汗,民众对于塔利班的支持增加,使得塔利班和北约军队以及美军的冲突,变成了当地民众反抗外国军队的斗争,他们的目标,是要把外国军队赶出国土,而塔利班也承诺阿富汗的老百姓,将来,他们会为他们建造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给他们更好的生活。对于老百姓来说,在目前的情况下,他们更愿意支持可以改变现状的力量,而塔利班在这个时候成为他们的选择。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塔利班也受到了当地一些部落军阀的支持。这是因为,首先这些部落首领已经不满意政府不管种族,统一征兵,让普什图和非普什图人加入军队,还有更加直接的原因,不允许他们种植罂粟,因为中央政府面临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但是对于贫困的阿富汗来说,罂粟是他们最直接,最有效的收入来源。现在阿富汗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鸦片出口地。因为和阿富汗的地缘关系,当地有不少向中国贩毒的人,连中国政府官员也承认,阿富汗生产的海洛英向中国市场渗透的情况不断增加,政府相当关注。这个问题甚至港澳媒体也有留意到,香港海关最近就发现了贩毒集团新的运毒路线,香港被当成了中转站,目标是内第这个新兴的毒品市场.
美国的一些学者指出,这次的阿富汗选举对于美国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关键问题不在于谁当选总统,尔是整个的选举过程是否合法.虽然在后期的点票过程当中,肯定会出现作弊的指责等等,但是只要整个过程能够依据选举条例的指引进行,这些都不是问题.尔从卡尔扎伊和阿布杜拉各自宣布领先之后,美国方面的表达可以看出,在谁总统的问题上,白宫并没有预设的人选.虽然有些人认为,卡尔扎伊算是不好的里面最好的那个,但是对于美国来说,现在的问题不在于选择到底谁更好,而是要让阿富汗政府能够真正独立的运作起来,而进行一场公正的选举,就是当中的一部分.因为对于美国来说,如果没有一个透过合法程序产生的政府,美国就在阿富汗找不到一个合作的合法伙伴.
美国总统奥巴马强调,继续在阿富汗的反恐战争是美国的最优先选择,而且美国有打� �在阿富汗増兵.就在阿富汗的总统大选进行期间,美国的华盛顿邮报和全美广播电视进行了一项联合调查,结果发现,百分之五十一的被访民众认为,这场仗不值得打,百分之四十七的被访者表示支持.尔在今年七月份的时候,支持者的比例略占高峰.至于是不是应该増兵,百分之二十四的人认为应该,百分之二十七的被访者认为,维持在现有的水平可以了,不过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被访者认为,应该削减在阿富汗的美军人数.尔在一月份的时候,主张减少驻军的,只有百分之二十九.
已经厌倦了伊拉克战争的美国人,对于向阿富汗増兵似乎越来越没有耐心.不过对于奥巴马来说,继续在阿富汗的反恐战争,在他竞选总统的时候是最重要的议题之一.三年前美国在阿富汗的驻军是二万人,而到今年年底,如果奥巴马同意的一万七名増兵全部到位,美国在当地的驻军人数会达� 六万八千人.
当年,北方联盟的领导人马苏德一早提醒过美国,要小心恐怖袭击,卡尔扎伊也批评美国政府在反恐方面的短视.奥巴马的难题在于,如何让美国人相信他的长远眼光是避免沉重代价的最好方法,
对于奥巴马来说,现在需要关心的不是到底谁会当选阿富汗的总统,需要关心的是如何游说美国民众支持和理解他的计画.事实上,选举期间塔利班的袭击活动显示,经过八年之后,塔利班还是有着很强的战斗力,加上在巴基斯坦境内活动的基地组织,美国的反恐情势,并没有比八年前,911事件发生的时候有所改善.
寻找幸福
Sun, 23 Aug 2009 10:33:00 +0800
自己一向很喜欢看电影,却从来不知道影评如何写,更不明白如何用艺术的眼光去探寻剧情深邃的美学内涵,以及如何用感性的语言去抒发自己微妙的情感世界。正如同这个世界在每一个人的眼中都是不一样的,每一个人对一部电影的感受也会不一样。有的影评人侧重于评价导演的手法,有的留意演员的演技,有的则是关注情节安排的精妙,等等。而我则喜欢把电影作为了解历史、文化、社会的一面镜子。有时候我会更喜欢把电影与现实联系在一起。
《寻找幸福》(the pursuit of happyness)是威尔•史密斯2006年时主演的一部片子,一个基于真实故事的所谓励志电影。故事的情节很简单,就是80年代初的一个退伍黑人青年,如何从走街串巷推销医疗器械的穷困潦倒生活中走出来,经过一番艰苦的奋斗,得以进入金融证券行业,最终在十多年后成为巨富的经历。套用一个流行文化研究里常用的术语,这部影片所演绎的就是一个经典的myth, 一个美国梦的传奇。
黑人小伙儿克瑞斯,把全部积蓄投入到一种医疗器械上,却不知道这是一种医师们所不愿意采用的仪器,销售缓慢,导致生活日渐艰难。某日偶然见到一名驾驶豪华跑车的青年,上前搭讪,得知对方是股票经纪人,羡慕不已。梦想着也能成为一名证券交易人,过上幸福的生活,他四处寻找机会,最后得到了在一家股票经纪公司做实习生的机会。当时妻子已经绝望出走纽约,自己经济上破产,做实习生还没有工资,而且只有二十分之一的机会最后成为公司雇员。在六个月的实习期间,克瑞斯窘困到了晚上只能和儿子一起睡救济所、地铁站、甚至公共卫生间的地步。然而天道酬勤,他最终脱颖而出,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赏识,拿到了交易员的职位。根据影片的最后信息,到1990年代时,白手起家的克瑞斯已经拥有了自己� �经纪公司并经营着巨额的生意。影片的故事情节刻意突出了克瑞斯所经历的种种困苦,以及艰难岁月对人精神上的巨大折磨。很明显,主人公从落魄到最后的成功是被用来彰显一个经典美国梦的实现,影片中开阔的天空、海景、孩子以及醒目的美国国旗就代表了这样一种强烈的寓意。
克瑞斯的梦,太过于经典,也就太过于平淡无奇,我却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个人的梦。
上高中的时候,还是自行车作为多数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代。自行车多,自然修自行车的也到处都是,形成了一种很多人赖以谋生的职业。有一天我忽然注意到家属院的门口一侧多了一个修自行车的摊子和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中年人。后来听人说,新来的修车人姓唐,河南乡下来的。人满和气的,跟大院里的人慢慢也混熟了,后来大家就叫他修车老唐或者干脆就� 老唐。老唐看起来很斯斯文文,瘦瘦的身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带一副茶色的眼睛,一副悠闲的样子,嘴里总是叼着一只褐色的雪茄,没生意的时候就坐在小板凳上听收音机,看见有人过来就笑着打个招呼。一来二去的,大院里的自行车一旦出了毛病,都会顺手放在老唐那里修理。
有一天,父亲突然问我,"你是不是最近有几次修车没给人家老唐付钱?"我很有些不以为然,不就是几块钱吗?又不是故意不给,也就是当时没有带嘛。父亲狠狠瞪了我一眼,转身去给老唐付了钱,还表示了歉意。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上了大学,后来大学毕业了,工作了。老唐还是在老地方修自行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虽然每天出门都能看到老唐,日子久了,反倒不再记得他的存在了。再后来,我外出谋求一点个人的机会,远赴异地他乡,几年� 没有回过家。有一天,接到母亲的电话,闲聊间,母亲问我是否还记得大院门口那个修自行车的老唐。我说"当然记得,那些年他一直给我修自行车,后来还给我补过摩托车的轮胎啊"。"可怜人,中风了,在这里连个亲属都没有。"
直到那一刻,从母亲那里,我才知道了老唐的一些旧事。他原来是河南乡下的民办教师,耐不住农村的穷困,听了几个老乡的劝说,来到大城市里,希望能寻找一点出路。老唐出来时已经人过中年了,不能像小青年可以四处游走打工干体力活,好在还会搞修理,干脆就摆了修自行车摊为生。这些年里,老唐也一直在努力想要能够定居在这个城市里,找一份能够养老的工作,毕竟他还是有些文化的人。他也给人送过礼,也试图找人帮忙给介绍一个当地人结婚,然而以老唐的条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后来有� 在河南老家给他说了一份亲,女方到了这边一看老唐住的地方,转身就回了火车站。这些年老唐住的不是房子,而是一个自己垒起来的棚子,用的是拆迁工地上捡回来的废旧材料。一个小小的修车摊子,每个月还要缴纳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卫生费、管理费、工商费,外来人口费。为了能够让街道上的对他搭在路边的窝棚高抬一下贵手,老唐还得定期去破费打点。他曾经向我父亲抱怨过我没有及时付修车钱,那时我还很不高兴,觉得老唐太斤斤计较。而父亲很知道像老唐这样的人度日的艰难,替我付了钱,还不时把家里用不着的物品送给老唐。
一晃很多年过去了,大院里的小孩子都长大了,老房子都拆了,平房小院都变成了住宅楼,院子里所有的空间都被汽车占满了。修车摊子还在那里,还是那个样子,然而老唐却已经苍老了。一天� 上,有人去找老唐修车子,没见他出摊,找到窝棚前,才看见老唐横卧在地上。送到医院抢救,总算捡了条命回来,但人基本上已经废了,走路歪歪斜斜,说不了话了。后来有人好不容易联系上了老唐的老乡,凑钱找了辆顺路车把老唐送回了河南农村老家。大院里的人们似乎一下子良心发现了,突然想起了这个给他们修了多年自行车的外乡人。动身出发的那天,那辆拉老唐回河南的车上放了很多大院里人们捐赠的各种生活用品。听说老唐那一天很感动,说不了话,却流了很多泪。我知道,老唐的泪水不会仅仅是为了那一刻人间温情的感动,更是为了他永远也实现不了的寻找幸福之梦。
一声阿基诺,双泪落君前
Sun, 23 Aug 2009 07:35:00 +0800
作者:吴澧 | 评论(17) | 标签:阿基诺夫人, 菲律宾, 人民力量
在主旋律的谆谆教导下,革命同志和爱国青年都知道,苏联和东欧集团在上世纪末的解体,是美国大搞"和平演变"的丰硕成果。套用红色样板电影《南征北战》里的流行台词:不是公产党无能,而是美国人太狡猾。尽管苏联公产党实地统治了七十年,不知怎么回事,要论争取人心,他们居然比不过国内民众见都见不着的美国佬。显然,这个问题值得探讨:如果当地的主旋律天天妖魔化美国,"和平演变"在苏联和东欧怎么可能发生?
原来,狡猾的美国佬,居然施展苦肉计。在苏东"和平演变"之前,他们利用民主/运动先搞掉了几个亲美政权。苏东的同志们一时不察,亲美政权嘛,少一个好一个,就让这些运动的画面上了党的媒体。民主的思想就这样飞进 ��铁幕。
而在八十年代搬倒亲美独餐政权的运动中,站在首列的,正是本月1日去世的菲律宾前总统阿基诺夫人(题头图:阿基诺夫人竞选总统)。
科拉松·阿基诺的故事听着像传奇(《南方人物周刊》有篇较为详细的报道)。她本是相夫教子的家庭妇女,对政治并无兴趣。结婚后,她甚至中断了自己的法学院课程,高级学位不要了,还是老公更重要。但她的丈夫贝尼尼奥·阿基诺,出身名门望族,本是政治世家。他二十二岁时当上了最年轻的市长;然后是最年轻的省长;三十三岁时,又选上了最年轻的参议员。
菲律宾人有句玩笑,说他们在修道院住了三百年(西班牙殖民统治),接着又在好莱坞住了四十年(美国殖民统治)。西班牙的影响是天主教,阿基诺夫人就是虔诚教徒;美国的影响,说个细节就够了:二战� �菲律宾独立,日子选在1946年的7月4日——这一天也是美国的独立日。美国人把权力移加给日军进攻菲律宾时参加过抗日游击队的人,其中有一个就是阿基诺选上参议院时的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那是六十年代,一方面是经济停滞,却看着原来远比菲律宾落后穷困的台湾和韩国工业起飞,引起民众普遍不满;另一方面,受美国反战运动的影响,学生反对马科斯派军队去越南——你看马科斯何等亲美——虽然派的仅是工兵部队,并非战斗人员;另外在农村,日据时期因权力真空而出现的公产党武装割据,又在死灰复燃。多种原因之下,菲律宾开始动乱。
1972年,马科斯第二届任期到头,按宪法必须退位。他干脆实行戒严,理由是维稳大局的需要。最有可能在大选中挑战他的阿基诺,被投入监狱,理由是胆敢为民维/权,企� 颠覆镇府。八年后,在美国的压力下,马科斯允许阿基诺保外就医,其实就是流放美国。阿基诺得到哈佛和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资助,在波士顿郊外,美国的安宁环境中,阿基诺夫人过了三年她后来称之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这段时期,阿基诺走访了古巴、尼加拉瓜、利比亚和伊朗等亚非拉革命国家。他告诉科拉松,他发现革命不是出路。作为反对派领袖,阿基诺决心走一条基督教社会主义的非暴力道路。
1983年,阿基诺不顾马科斯夫人伊梅尔达——这位女士常去美国采购——当面警告,单身回国。8月13日,飞机降落不久,他在马尼拉机场被军人杀害。阿基诺夫人立即动身回国,安排丈夫的葬礼。
阿基诺夫人在葬礼上的镇静和风度,令菲律宾人印象深刻。从此之后,她成了反对派的象征。
阿基诺的被害,将中产阶级和教会也激怒了。马尼拉集会连续不断,人称"街头议会"。阿基诺冥诞时通宵忧行,虽然科拉松不愿意如此政治化,希望仅是私人致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85年末,马科斯被迫提前重开总统大选。
在专职镇府高压下没有机会得到足够锻炼的反对派,四分五裂,群龙无首。他们公推阿基诺夫人出马,只有她能够团拢选票,战胜马科斯。儿女们说:我们的母亲不搞政治的,我们小时候见到她永远在厨房忙活。但到这一步,阿基诺夫人想推也推不了,无数的人在请愿书上签名,要她参选总统。
在候选人登记表的职业栏,她填的是"家庭妇女"。
之后的故事,多年来多次重演,今年6月又在伊� 发生。阿基诺夫人的支持者穿着她喜爱的黄色。那时还没有"颜色革命"一说,否则会被称为"黄色革命"。投票在1986年2月7日(星期五)举行。选举后,马科斯宣布他赢了。人民不相信,人民相信胜者必是科拉松。人民相信马科斯手下做票,人民上街抗议。国防部长和参谋总长也宣布站在人民一边。马科斯派军队去马尼拉郊外军营逮捕倒戈的军人。教会一声号召,百万人上街,挡住了马科斯的坦克。
2月26日,马科斯在举行了一场没有记者和外国使节的"就职"仪式之后,离开菲律宾,仓促出走美国夏威夷。阿基诺夫人接管政府,成为亚洲第一位女总统。
阿基诺夫人称百万人上街为"人民力量"(People Power),这词流行一时。第二年,1987年2月,韩国爆发大规模学生试威。随后霸工霸课不断。面对人民力量,6月,军人独餐者全斗焕宣布将总统职位传与卢泰愚,卢立即提出一揽子政治改革方案,誓言建立民主。这时台湾已是山雨欲来,人民力量风声四起。7月14日,蒋经国宣布解除自国民政府迁台以来实行了三十八年的戒严。报禁党禁同时解除,台湾人民获得了集会、忧行、组党和办报的自由。韩国和台湾同时走上了自由民主的金光大道。
亚洲亲美独餐政权的民主化,和同时发生的拉丁美洲独餐政权的民主化,及紧接着的东欧公产党国家的民主化,这就是一些历史学家所说的"世界民主第二波"(第一波指美国和西欧的民主化)。
当然,民主不能解决一切问题。菲律宾仍然是个穷国。本星期四(8月20日)的� �纽约时报》有篇文章,说菲律宾人在悼念阿基诺夫人的同时,对二十余年前的人民力量的胜利感想复杂。一位作家说:我们对此有句话,what a waste。护士工会的主席说:We thought the problem was just the dictator,I say the problem is us,we did not change。或许,阿基诺夫人应该利用自己当时的巨大威望,靠总统命令强制推行那些她有意实行却遭到多重反对的政策?比如,彻底的土地改革;比如,和公产党割据势力直接谈判。但阿基诺夫人说,她是民主派,她不能像专职者那样统治。
弗兰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及末世之人》(这是吴门译法,原书名为 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中译本作《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译者黄胜强、许铭)一书中分析了专职可能优于民主的几种情况。其一是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富者(比如地主阶级)占有各种资源,他们利用民主程序将"自己人"选入政府,像民主前一样控制政权。他将菲律宾归入这类例子。福山说得比较简略,本人的理解是,这样的形式民主,使政权保留在地主阶级手里,并没有解放更有经济活力的商人阶级。而马科斯那样的军人独餐者,倒是出身寒门,他们更可能推行比较彻底的土改(如台湾),为商人阶级的发展提供条件。而经济的发展早晚要造就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这才是民主的真正保障。第一条路,在条件不成熟时就实现了形式民主,但实质民主遥遥无期;第二条路,连形式民主都没有,一旦实现了形式民主,却可以很快� �入实质民主,甚至同步实现实质民主。第二条路或许能比第一条路更快地到达实质民主。
不过上段只能当作学术性讨论。老百姓哪会想到那么多。如果他们已经在街上呼口号了,阿基诺夫人不去领导,就要沦为暴民暴动。搞不好,闹出伊朗式大革命,那就更是 what a waste 了。
其实阿基诺夫人给自己设定的目标很有限也很伟大,就是在菲律宾恢复民主体制。她做到了:通过了新宪法,恢复了议会制,重建了司法独立。单是这三条,她已经不愧是亚洲的女骄傲。
文章写到这里,按理可以结束了。不过,如有革命同志或爱国青年读到,他肯定觉得求痴欲未满足。美国人的黑手呢,美国人的黑手在哪里?
菲律宾曾是美国殖民地,以两国关系之深,有美国"黑手"根本是 default。1986年的选举,美国国会还派出监票团呢,他们也认为是马科斯一派作弊。阿基诺夫人的阵营里,不但有美国人出主意,还有美国人出钱帮她在美国搞公共。但美国政府的态度就比较谨慎了。当时的美国总统里根,挺喜欢马科斯的;总统夫人南茜和马科斯夫人伊梅尔达还是好朋友。毕竟,马科斯也算派兵在越南和美国人一起打过仗,总有点战斗情谊吧?但美国舆论一面倒地支持阿基诺夫人;国务卿乔治·舒尔茨也支持她。在舒尔茨的推动下,里根最后默认了马科斯的出局。
其实美国人的态度猜都猜得到。总统和政府或许有着历史、私人交情、地缘政治和外交影响等种种考虑;但是,作为民主国家,美国的民众、议员、媒体和下层官员,必然是一面倒地站在人民一边。比如,我国辛亥革命之后,列强要求国民政府承诺偿还清� 的外债,然后才肯承认中华民国。美国政府收到民众大量电报来信,他们质问:我们是民主国家,现在中国人推翻了帝制,走上民主道路,我们怎么可以不支持?美国政府告诉列强:不能再跟各位一起行动了,我们将承认中国新政府。美国在西方国家里第一个承认中华民国,其他国家被迫跟进。从此开始了那一代中国人对美国的特殊好感。
马科斯因为是亲美政权,尼克松1972年访问北京之后,在美国撮合下,菲律宾是南洋各国里很早就和我国建交的,比新加坡还早了十多年,而且关系很好。建交之前,马科斯夫人伊梅尔达就到中国作过多次私人访问。这位女士曾是选美冠军。马科斯初当总统时,他们也是活力焕发的一对金童玉女。伊梅尔达当时还很漂亮,毛择东主戏握着她的手不放,一再关照:你要来啊,你要多来。江青也和她� 了朋友,带她去自己蹲点的天津小靳庄观摩农民赛诗会。路上,车子突然一震,司机说撞到人了。伊梅尔达大惊失色,叫道"快停车"。江青说:等会儿派个人去看一下。车子疾驰不误。
菲律宾人对伊梅尔达印象极坏,认为她穷奢极欲,鞋子就有三千双。不过,一个小国(其实菲律宾不小,再过几年,人口也要上亿了)独餐者的夫人,坐在泱泱红朝正宫娘娘旁边,立即显出胆魄远远不及。马科斯到底没有胆量令坦克碾毙阻路民众,也没有这个狠心,命令军队向试威学生开枪。他最后病死美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记约翰·库克
Sat, 22 Aug 2009 22:34:00 +0800
作者:自由之鹰 | 评论(6) | 标签:民主, 平等, 法律, 法制, 革命, 英国, 信仰
(一)
1660年10月16日,清教徒律师约翰•库克被执行死刑,鉴于他的平民出身,行刑的过程惨不忍睹。刽子手先是将绞索套在他的颈项上,令其跳下绞架,看着他挣扎一会儿后,刽子手砍断了绞索,并迅速割断他的阴茎;紧接着,一把灼热的螺旋椎插入肛门,飞快地扯出内脏。当焚烧内脏的恶臭开始弥漫时,刽子手砍下了他的头颅,并单手持斧将因热血喷出而痉挛振颤的躯体纵横剁成四块。最后,刽子手将砍下的头颅高高举起,冲着人群大叫,"看哪,叛国者的人头"。行刑结束后,约翰•库克的头颅被挂在威斯敏斯特大厅的入口处,那些依然能够在这个大厅安全进出的人们当然不会忘记,1649年,就是在这个大厅里,时任副总检察长的约翰•库克受议会委托,指控查理•斯图亚特� �一名暴君、叛国者、杀人犯,是共和国全体人民共同的敌人,并请求法庭对其做出正义的裁决。然而,也正是因为这场史无前例的对国王的审判,复辟的查理二世回到伦敦后,对所有参与其中的共和分子展开了疯狂地报复。查理说,"他们犯下了最令人发指的血腥残忍的叛国罪,审讯并处决了我的父王,罪恶深重"。作为一个平民出身的律师,库克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贿赂新的当权者,而多年来奋力推动的司法改革也让他得罪了很多同行,如今,这些人都拒绝对他伸出援手。人心的势利在王权的淫威下显露无遗,但死神的临近并没能让库克放弃理想,与那些左右摇摆的伪君子不同,库克始终坚信,"我所投身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历来如此,这是一项为争取我们作为人类与基督徒所应享有的自由的神圣、正义的事业";"我们不是叛徒,不是凶手 ��也不是头脑发热的狂徒,我们是真正的基督徒与优秀的共和国卫士,我们信奉议会与军队倡议并致力于实现的'圣洁、真理、公正与仁慈'。我们反对特权,追求普适的权利,我们为公共利益而斗争,要不是这个国家更热衷于奴役而非自由,我们本已建立起全民选举制度来保障所有劳苦大众的福祉"。
1608年9月18日,约翰•库克受洗,其父母都是笃信加尔文宗的清教徒,受他们影响,库克从小就认真地学习《圣经》,并相信没被上帝选中的人即使再强大,也会成为弃民并遭到永罚,而众多针对国王詹姆斯一世的非议和有关宫廷堕落的报道更是坚定了他作为上帝选民的信念。14岁那年,因为一个富有的清教徒的捐赠,库克得以进入牛津大学,并于1631年获准成为实习律师。在律师公会的学习中,库克逐渐认识到,所谓君权神授其实是上帝� 理国王的方式,"国王由上帝监督管理,国王如果背叛自己的国家,就是对上帝的背叛,作为惩罚,上帝将会把他们送到敌人手中"。在那个时候,绝大多数英国人都还相信国王永远正确,而所有的法律都源自国王,因此,国王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但在一些受过高等教育、善于独立思考的"激进分子"眼中,王室享有的豁免权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而日渐强大的议会——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与国王之间的矛盾又使得这种质疑迅速地发生膨胀。
1637年,国王查理一世为了支付王室的巨额开销,提出征收船舶税。就像很多专制政权下的御用学者一样,统治者一旦透露出他们的奇思妙想,那些所谓的专家、大师们就会急不可耐地跳出来,言之凿凿、唾沫横飞地去论证主子所行所想的无比正确,却全然不顾一个知识分子理应秉持的正义� �良知。针对船舶税这个问题,立马有法官论证说,古时每个沿海的郡都要为皇家海军提供一条船或交纳相当的费用,于是此"义务"也可以扩展到全国,而且这项收费根本就不是赋税,国王可以随时征收。对于这种须溜拍马的言论,有人指出,宣布进入战时状态是国王的权利不假,但那也是由议会授权的,根据1215年制定的《大宪章》的原则,只有议会才有资格决定为了战争是否需要增加和如何增加税收。而此时尚在欧洲游学的库克也对此分析道,"如果国王可以在必要的时候采取任何措施,并且必要与否又由他自己裁定,英国的形式只会越发严峻"。请注意,库克当时思考的正是我们现在广为人知又广受痛恨的"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问题,而那是在将近四百年前,还没有多少人敢于挑战君主的权威。围绕船舶税的争论持续了好几个月,最后� 由枢密院操纵的王座法院作出判决,"法律并不是束缚国王的政策,君主即法律是常识也是真理,……国王是不会犯错的"。——曙光已现,文明的到来还需要时间。
也不知道国王查理一世是为了向英国人证明自己的不可一世,还是基于维护英国国教的"正统"信仰,反正在1638年,查理掀起了对苏格兰的战争,而理由仅仅是为了统一基督徒的祈祷方式。1640年9月,查理将爱尔兰的代总督温特沃思召回伦敦,并册封其为斯特拉福德伯爵,同时为了得到资金的支持,宣布重开被他关闭了11年的议会。面对提拔自己的国王,斯特拉福德伯爵"豪情万丈",他说他在爱尔兰有一支部队,随时"可由您来调配以削弱这个王国的气焰"。当然,也正是这句话,在战争结束后,断送了伯爵的性命。
与苏格兰的战争以国王颜面尽失宣告结束,� �气冲天的贵族们要求对因战争而导致的悲剧的"始作俑者和煽风点火者"进行审判和适当的惩罚,于是,战后组建的新议会讨论的第一个议案就是以"叛国罪"控告斯特拉福德伯爵。判决的结果毫不出人意料,因为民众都认为那位"使国王误入歧途"的伯爵该死,但在审判过程中,却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伯爵辩护,而这个大胆的人,这个竟敢和"舆论"唱反调的家伙,居然是入行不久、资历尚浅的约翰•库克。
应该说,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会有极少数这样的人,他们只关心某些高度抽象的理念或原则,并致力于思考和建立合乎"人道"的可操作的游戏规则,让自由和平等落到实处,至于引起争论的当事人的真实"嘴脸",以及个人的喜好、厌恶等人类通常的情感,反倒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更不会影响他们对事实的判断。塞尔� �特的狂妄并没有影响卡斯特里奥挑战加尔文,而雷德福斯的庸俗可笑也没有妨碍萨特为其放声呐喊,在这凡人堆里,他们就像一个蒙上帝召唤的使徒,为信仰耗尽一生,至于个人的荣辱得失,都统统地置之度外。他们为信念而生,也为信念而死,毫无疑问,初出茅庐的约翰•库克就是这样一个人。
正当整个英国都在指责斯特拉福德伯爵的时候,库克却对"叛国罪"的指控提出了质疑。在他看来,所谓"叛国罪"要么是对国王有敌意,要么是有可以证实的破坏国家的企图或行为,但伯爵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国王的授意,而他的行为也表明了他是绝对忠于国王的,可是,伯爵却因为忠于国王被判有罪。在此,我们不妨顺着库克的思路做一个逻辑推演——第一,国王永远正确;第二,人民应该忠于国王;第三,忠于国王的行为是正确的。如� �这个推理没有问题,前提又正确,那么结论也应当正确,但事实却告诉我们,忠于国王的行为有罪,因此,所谓"国王永远正确"的前提是错误的,如此一来,伯爵的错误就应当归咎于国王。而如果继续强调国王不会犯错的原则,那么,斯特拉福德伯爵的行为就不构成"叛国罪",也就是说,检察官对伯爵的指控不成立,而法庭应当宣判伯爵无罪。
在舆论一边倒的局面下,库克为伯爵辩护的声音是如此微弱,而当时的法律界人士也没有"舆论不应干预司法"的认识,更重要的是,生活在17世纪的绝大多数人都还没有意识到君主的权威可以被质疑、甚至可以被挑战,而库克为伯爵辩护的结果,就是在伯爵被处死后,他自己也被列为"斯特拉福德分子",甚至被指控为"国家的敌人"。随后的那几年,没有多少人乐意委托他处理案件,为� 生活,他只好去当教师,靠教授法律知识维持生计。
斯特拉福德伯爵的死宣告了民主的力量开始崭露头角,而查理一世对死刑判决的核准也意味着国王的意志不得不屈从于舆论。根据《大宪章》和普通法的精神,议会开始要求司法独立,并建议成立君主立宪政体,权力由国王和议会共同分享,议会负责所有官员的任免,并控制军队和教会,与此同时,查理强行征收的船舶税也被裁定为非法。但遗憾的是,国王对议会的请求全盘否定,并于1642年8月22日正式对议会宣战。在后来的五年时间里,从厄奇比到马斯顿荒原,再到纳斯比——整个英国十分之一的成年男子失去了生命,按人口比例计算,其损失远远超过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
(二)
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律师数目急剧增长,而诉讼费用却因为律师公会的垄断始终徘 ��在高位。负责审理案件的法院被很多不懂法律的法官把持着,并通过充当中间人的律师收受或索要诉讼当事人的贿赂,所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不合理现象相当普遍。"法律就像迷宫,进来容易出去难",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所有民事诉讼的判决都被那些无耻的法官以种种理由严重推迟。司法、行政方面的职位以及高级律师的头衔被公开兜售,以至于艾尔默在《国王的仆人》一书中,直指斯图亚特王朝的管理是"通过继承、被委托或购买来实现的"。更可气的是,当时英国的法律文件都用普通民众看不懂的诺曼法语书写,请律师写诉状,竟然每一行要收费一英镑,而当时普通平民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几十英镑。正是有感于这种腐败透顶的现状,库克发表了《为法律教授和法律职业的辩护》一书,极力敦促议会落实《大宪章》的承诺,推动司法� 革,以确保民众"能够付得起诉讼费用以追求社会的公正",因为没有公正就没有和平;而法庭应当配备名副其实的有学问懂法律的法官,并废止使用法语和拉丁语撰写法律文件的"传统习俗",让所有人都能看懂法庭的判决。针对律师群体的日益庞大,库克承认这是国家繁荣的象征,但律师也应当像其他任何职业一样,通过一部有关职业过失的法律,为他们的行为订立规范和标准。像很多与法官有着极为密切且不为人道的私人关系,以至于受法庭"钟爱的律师"的存在,就只会破坏法律所标榜的理性和公正,并进而摧毁法律本身。
1638年,一个天生的鼓动家——"生而自由的约翰"——约翰•李尔本,因被控偷运煽动暴乱的书籍而受审,但法庭最终却因为被告拒绝答辩而对其处以刑罚。1646年,随着内战的结束,李尔本提出上诉,并委 ��库克为其辩护。针对此案,库克提出了一个新论点——"对任何人来说,自己做自己的原告与自然法则和国家的法律相违背",后来,这一反对自证其罪的规则被称为"沉默权",也正是我们现在熟知的"米兰达警告"的法律基础。与对嫌疑人进行严格审问的制度相比,"有权保持沉默"的观点保护了众多无辜的人,以避免他们在被捕或受刑的情况下说出不利于自己的口供。当然,即使在今天,在某些国家,"米兰达警告"的作用依然微乎其微,权利如果不被认可,就只是理想主义者的春秋大梦,而对于那些专制统治者来说,肆意践踏他人权利的行为,不啻为他们理应享有的权利。于是,我们总能看到一些"被自杀"的闹剧,各种各样的方式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可实际的技术含量却又让人大跌眼镜,面对质疑,难免理屈词穷,亟待东窗事发� 惟有抱头鼠窜。
1648年2月,为应对内战造成的混乱局面,库克发表《穷人的处境》一文,要求议会通过一项"天使法令",降低谷物价格,发给正当经营的酒馆经营许可证,改造酒鬼,惩罚奸商,以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值得我们后人永远铭记的是,正是在这篇反映民众诉求的吁告中,库克以前所未有的高瞻远瞩,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立有效的国家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随后独自成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援助中心。针对1647年的饥荒,库克揭示了因为缺乏生活必需品而导致穷人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无奈事实,并进而提出,量刑时一定要考虑犯罪动机,"是因为需要而偷还是因为要挥霍而偷",如果罔顾被告的生存状态,不加区别的施以重罚,就无法体现法律代表的正义,而正义却像"天上的太阳一样"不可缺乏。
国王查 ��一世被处死后,"英格兰共和国"的议会通过了由库克倡导的两项重大的司法改革。其一,允许债务人根据其实际的财务状况通过人身保护令获得释放,这一法案,大大减少了那个时代最普遍的不公现象——因被控欠债而入狱的发生,而很多穷人都深受其苦。第二,根据库克在《辩护》一书中的提议,共和国所有的法律文件都用英语表达,从而正式摒弃了过去一直使用的惟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能看懂的法语和拉丁语。1649年底,库克听从克伦威尔的召唤,前往爱尔兰,他希望能在那里"建立一个快速而稳定的司法系统",等到他的改革思想被实践证明之后,再回来影响保守势力依然强大的英格兰。
库克在爱尔兰的工作令克伦威尔倍感欣慰,按照他制定的程序,由他"坐镇"的法庭平均每天裁定七个案件,以至于一周处理的案子,要� 威斯敏斯特大厅一年处理的还多。与此同时,他高举司法独立的旗帜,强烈反对行政官员干涉司法,并拒绝从未受过专业训练的"虽然有良知,却毫无知识"的人士占据法官的位置,因为他们连引用哪条法律都不知道,又何谈公正的断案呢?在《君主制非为上帝所设》一书中,库克阐述了一个合格的法官所应必备的品质,那就是耐心、审慎、公正以及仁爱,这样的标准,即使放在今天,依然适用于任何文明的国度,而凡属达不到这个标准的,都不是一个好的法官。针对旧式法庭冗长的程序和人浮于事,库克指出,形式超越实质是法律的不完善,只有一个花费少且高效率的司法体系,才能真正保护人民的自由和财产。法律的操作是"不能随意变更的公正,以让每个人都能享受正当的权利",严格地遵守程序正义,并在必要的时候,站在受害人一方� �张正义,就是一个好的法官理应秉持的立场。当大多数人都认为打不起官司,从而不求诸法律的时候,人们的生活便失去了保障,而日益加深的恐惧最终会将社会导向混乱,乃至战争。
当然,就像很多国家很多时代制定并推行的改革措施一样,只要影响到某些人或集团的既得利益,就一定会受到他们的阻挠,并进而对厉行改革的人展开人身攻击。在保守势力依然猖獗的英国,库克为改革承受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谁让他影响别人赚钱呢?1655年,库克在爱尔兰的法院被关闭,重新设立的上座法院不过是旧制度下王座法院的翻版,作为理想主义者的库克自然无法接受一个与其信仰和追求相悖的职位。此时的他已近天命之年,眼看着自己为之呕心沥血的事业孤立无援,不禁萌生了退休的念头。不久,他的妻子和父亲相继去世,而一直尽力支 ��他的"护国公"克伦威尔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随着克伦威尔奔向天国,由他建立的护国体制也渐渐地拉上帷幕。在保皇分子的操纵下,"腐朽君主制的遗老遗少和走狗们"重新骗取了民众的信任,并迎回流亡欧陆的查理二世,由此,斯图亚特王朝宣告复辟。
1660年6月6日,回到伦敦仅一周的查理二世公布了所谓的"弑君者"的名单,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约翰•库克。根据国王不会犯错且永远正确的原则,所有的"弑君者"都被判有罪,并处以极刑。至于庭审的过程,实在没能体现出什么必要的程序正义。控告、谩骂加草率的判决,就宣告了所有"弑君者"的命运。英国王室治下的法庭,其工作效率如此之高,可说是前所未有。但作为一个资深律师,库克还是运用其掌握的法律知识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针对法庭的指控,他坚持认为, ��名律师并不对其起诉之犯人的命运负责,因为他没有权力,而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职责的要求而已。如果给予适当的报酬,律师的职责就是接手案件为委托人辩护,哪怕违反自己的意愿,也要全力以赴。因此,作为当时指控查理•斯图亚特的检察官,他只是完成议会交付的工作,至于被告——国王的命运,那取决于法庭的判决。请注意,这正是我们现在熟知的"计程车规则"——只要顾客付钱,司机不得拒载。指控当事人或者为委托人辩护,对一个律师而言,这不过是职业道德的要求而已,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那不是律师所能左右的,因此,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库克为国王的死承担责任呢?——当然,他必须承担,也必须得死,因为国王永远正确。
(三)
1648年末,对发动内战的国王查理一世的审判终于提上日程,但审判国王� �有先例可循,对于当时很多人而言,"国王高于法律"不过是不容置疑的真理。为了证明审判的正当性,库克从《圣经》入手,先是强调君主制为上帝所嫌恶,因为上帝不支持偶像崇拜,而"一个自由的民族无需将自己置于任何必朽坏的人之下";"成千上万的人民由于一个人的贪欲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不仅有违常理,上帝也不赞成";"那些自诩为卫道士的君主,如果在现实中却被证明违背了自己的信仰,上帝将会以公义的方式收回他们手中的国家",而这"公义的方式",就是公开的审判。
应该说,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尊重法律的传统值得世界上其他所有民族认真学习,就在这场内战发生的一个世纪之前,亨利八世宣布脱离罗马教廷之后,为了没收天主教会的财产,也不厌其烦地制定了一整套冗长的程序。对此,250年后的� �德蒙•伯克也不禁赞道,"这些虚假的保护色表明专制主义对正义的一种致敬,……当羞耻之心还保持警惕时,道德感就还没有在暴君们的内心中完全熄灭,节制也就还没有从他们的头脑中被驱逐出去"(《法国革命论》)。自亨利八世确立陪审团制度以来,英国的法庭审判几乎就像一个比较松散的公民大会,很多看似无关的人参与其中,充当着陪审员、证人或旁听者,毋庸讳言,正是这一其它国家闻所未闻的创举,培养了这个岛国的人民对于法律的认同和尊重,至今为止,所有的英联邦国家,以及大英帝国曾经的殖民地,大多都沿用这一制度。相比之下,某些国家的法庭依然奉行暗箱操作的潜规则,生怕自己的丑闻大白于天下,于是"以法治国"只好沦为笑谈……
毫无疑问,在如何"解决"或"结果"查理一世这个问题上,以费尔� �克斯和克伦威尔为首的新模范军完全可以将发起内战的国王一枪击毙或者去所谓的军事法庭走一下过场,但他们最终却选择了根据传统的抗辩程序在民众面前公开审判,因为他们认为战胜国王是上帝的安排,审判自然也应当在上帝的眼皮子底下正大光明的进行。这不仅是为了尊重传统,更是为未来的统治者设立一个样板,以防止民众再承受暴政的侵害。所以,为了践行他们理解的正义原则,费尔法克斯和克伦威尔毫不介意冗长的程序必然导致的拖沓和烦扰,他们要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所有人的目光之下,让全世界来评判这一前无古人的举动的价值。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克伦威尔这般勇敢,事实上,伦敦有太多比库克更有资格审判国王的律师,比如像维德瑞顿、怀特洛克,还有总检察长斯迪尔,可他们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或者� �脆装病,闭门不出。没办法,通过费尔法克斯的介绍,克伦威尔找到了库克,而命运也由此将平民出身的库克律师推上了副总检察长这个位置,他必须指控并证明国王有罪,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一举动,最终将他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在指控查理•斯图亚特的起诉书中,库克开宗明义地指出,"受托行使的有限统治权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此外并无其他来源,从他接受托付时起,他就应该实践为人民谋利益的誓言,履行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职责"。也就是说,君主权力是基于人民的信任和托付,也只能为人民的安全、自由和财产而行使,如果超出这个范围,人民就有权将政府推翻,重新建立适合的政府形式。查理•斯图亚特因为制造分裂、发动战争,甚至联合反动势力入侵英格兰,"他必须对这些战争中发生的所有叛国行为、烧杀抢� �以及其他一切对本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承担责任"。在这里,库克强调的就是当今世界所有文明国家早已认可的"指挥官责任",比如南斯拉夫的米洛舍维奇、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甚至萨达姆•侯赛因,他们都必须为自己当政期间一手策划的暴行承担罪责。作为引发内战的罪魁祸首,在起诉书的末尾,库克郑重宣告,查理•斯图亚特是一名"暴君、叛国者、杀人犯、英国人民的公敌",并请求法庭对其做出正义地裁决。
如果说,查理一世能够放低姿态,主动配合法庭的审判,在这场盛大的"狂欢"中扮演一个卑微的角色,既得体地回答法庭的质询,又诚恳地为战争造成的恶果向人民道歉,让人民切实感受到作为一个统治者或指挥官的悔恨,并同意与议会分享权力,那么,原本就不想处死他的法庭也许不会将他送上断头台,审判结束� �,他可以继续做一个拥有有限权力的国王,或者将王位让给儿子,而他自己则去过一种富足且悠闲的生活。但是,查理•斯图亚特没有表现出半点妥协,从审判到行刑,他一直都把自己当成那个在假面舞会上受万人敬仰的王子,可以目空一切,他不仅拒绝回答法庭的提问,反倒一再奚落法庭没有资格传讯他。当书记员将库克撰写的公诉词宣读完毕后,查理开始质问大法官布拉德肖,他说,"我想知道你们凭什么权力把我带到这里?"几百年过去之后,当独裁者萨达姆•侯赛因被带到法庭上时,这位伊拉克的前总统也说出了同样的话。在他们看来,法律是以他们的名义制定的,作为一个国家的"领袖",他们永远高于法律,享有司法豁免权。但是,奠基于理性、公正的原则之上的法律,绝不承认这一特权,因为在上帝眼中,所有人一律平等,即使 ��为国王,他也必须和其他民众一样,接受法律的约束。君主的权力是人民托付的,如果君主违背人民的托付,不能保护人民,甚至反过来攻击人民,就是违反了国民与其订立的契约协定。契约——基于平等原则的契约,就像一条纽带,将君主和国民联系在一起,"一旦这条纽带被切断,那就只能说,别了,君主统治"。
在后来发表的《国王查理一世审判案》一书中,库克再次强调,国王的有限权力来自人民的托付,人民可以同意设立君主,也有权收回让渡给君主的权利。"这一法律原则——国王一旦成为暴君,必须因此而死——是自然法和上帝律法的基本原则,清清楚楚地刻在人们心中"。所谓"暴政罪",就是绝对统治者在转变成暴君的过程中犯下的罪行,而这些行为不仅仅是由他们所处的位置决定的,还取决于他们固执地想要摆 ��任何制衡其权力的力量,实行专制的罪恶图谋。当统治者开始对人民进行有组织、大规模的压迫时,人民有权对其逮捕并交付审判。当然,某些专制统治者可能会将罪责归咎于他们身边的"可恶的谋士",但又是谁将这些帮凶提拔到可以肆无忌惮的位置上来的呢?对于查理一世的审判、行刑,绝不仅仅是处死一个暴君,"同时也是将暴政送上断头台",对国王绳之以法,是使他"成为今后其他国家的警戒,使世上所有君主闻风丧胆,不敢有半点不轨之心"。任何人,只要是"妄图残忍地破坏及奴役本国自由人民的良心、人身和财产,则他们同时也是对自己宣判了死刑"。
法庭对国王的判决结果如下,"本法庭宣判查理•斯图亚特,作为暴君、叛国者、杀人犯和本国善良民众之公敌,应该被处以身首异处的死刑……"。
为审� �查理•斯图亚特,前后三次开庭,而整个审判过程体现出的公正在当时可说是绝无仅有,这也使得此番庭审成为后世可供参照的先例。史无前例的审判国王,其中体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从此深入人心。作为被告,查理本来有足够的时间为自己辩护,法庭也承认他拥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可是,他自己放弃了。当他独自一人面对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议会和议会组建的法庭、并毫不掩饰对人民的轻蔑时,他也就把自己摆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带着对自己高高在上、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幻想,查理象个殉道者一样走上了断头台,也走到了他自己的生命的终点。对此,就连负责指控他的库克也不得不承认,国王"意志坚定,勇敢无畏",然而,也正是这种渗透到骨子里的傲慢,才最终将他推上了刑场。
在后来的日子里,虽然总有人站出� �指责处死国王过于激进,但无可否认的是,查理•斯图亚特是因为对其治下的英国人民犯下累累罪行而被处死的,在这个审判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项程序都置于所有人的目光之下。在这场审判中,没有政治交易,没有暗箱操作,所有参与审判的议员、法官、律师、陪审员都没有为了自己的利益试图与王权互通款曲,更无所谓权力斗争。通过程序正义实现实质正义,真正做到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财富、权力或地位都不能妨碍司法公正,就是审判并处死查理一世的意义所在。即使后来英国又恢复了王权,建立起君主立宪政体,但所有"光荣革命"之后的英国王室都必须接受由人民制定的《权利法案》,无论谁当国王,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再也没有谁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 ��。
(自由之鹰)http://yinjunzi1975.ycool.com/
(还有一段结语,写不下了,在这里http://my1510.cn/article.php?id=09fc8a1acf659e98)
水价浮沉看谁"脸色"
Sat, 22 Aug 2009 21:33:00 +0800
在全国各地水价"涨"声一片背景下,兰州"9年5次上调水价"的消息格外引人注意。在相关报道中,有的把板子打在外资头上,认为"外资参与中国水务经营促进水价上涨",还有的媒体指出,从当地两年前以高溢价向外资出让水权那一刻起,"水价上调已经成为这个城市的宿命"。
为什么外资进入会导致水价上涨呢?有些人大概认为,外资公司肯定不是来中国做慈善事业的,人家也得有利润回报。按照"惯例",这种利润回报可能直接体现为,政府承诺以固定价格从外资手里买水,或者在收购合同中对水价上涨与否进行规定,"通常作法"是根据成本水价乘以K系数(包括电价、化学剂价格、工人工资、汇率变化系数和CPI指数)来决定水价涨幅。
但这显然不是决� �水价上涨与否的所有原因。通过这一定价机制计算出来的水价,不一定就是最终给城市居民的价格。或者说,城市用水的"市场价"肯定是考虑了各种因素的一个综合定价。
理论上讲,城市供水是典型的市政公用事业,具有社会公益性,政府有必要对城市供水进行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事业补助。假定以上述办法计算出成本水价是2元/立方米,政府有可能以2.2元/立方米的价格收购,再以低于这个价格的定价卖给老百姓。这样的话,政府就是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消化了部分水价成本,从而扶持市政公用事业,避免居民用水价格过高。然而,政府也可能以2.2元/立方米的价格收购,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市场价",甚至在这基础上进行加价,从而达到规避政府财政负担或从中(让供水公司)赢利的目的。
兰州水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恰恰� �在于当地把市政公用事业当作"创收"来源。通过高价出售水权,政府不仅甩了包袱,还从中赚取了经济利益。两年前,跨国水务巨头威立雅以17.1亿元的价格收购兰州供水集团45%股权,据称"创下了天价",而收购款中有6亿元直接落入政府口袋。这样做无疑偏离了城市供水的公共定位,其所获"溢价"也难免通过涨价等形式转嫁到老百姓头上。
由此可见,政府如何对待城市供水事业才是决定水价的主导因素。城市居民在这当中,几乎没多少"发言权"。特别是在强势政府思维背景下,水价也好,其他公用事业服务也好,价格浮沉都得看政府的"脸色"。比如日前洛阳市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18名听证代表却只有1人提出"最好不要提价"。当然,一个城市的经济水平及其财政能力,也会影响到政府采取何种态度。
这也表明, ��外资导致涨价"一说有失偏颇。事实上,外资在城市用水定价问题不可能占绝对的话语权。按相关规定,国内城市供水行业引进外资,股权不会超过50%。外资水务公司目前也仅占国内水务市场的1%不到。还有,兰州和外资合作成立供水企业不过两年前的事情,当地水价上涨却非近两年才有——国内许多城市无论是否引进外资(合资),这些年来城市用水也已经历多轮涨价。凡此种种,城市用水涨价与否怎么可能由外资说了算?
还应当说,外资进入国内水务领域是一件好事。当年国内引进外资,就在于利用外资来提高城市供水设施的技术及企业管理经验。那时候,有的城市还在使用民国时期的管网呢。不妨设想,让(当时)那些普遍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的国企垄断城市供水,和让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资公司参与经营,哪种对老� �姓更加有利呢?因此,引进外资并非城市水价"涨"声一片的症结所在。关键在于,引进外资的同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管体系,防止市政公用事业的异化。
至于如今有的城市认为市政公用事业"有利可图",欲图上演"国进民(洋)退"的把戏,那就另当别论了。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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