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

[GFW BLOG] 网民 致中国政府和谷歌的公开信的起草过程

作者:杜冬劲   来源:http://blog.cuihua.org/?p=151

在当今时代,社会活动者就 是网络活动者。对于永远追求变革的网络活动者来说,让自己的声音被更多人听到,或者广泛的传播,是永恒的挑战,是个人和社会在各个层面和角度发现问题,解 决问题的基础。但发现和解决问题,必须依赖公民社会的组织性主体,这是传播环节之外的另一个关键。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于言论的监管,采取黑箱手段,将色情等争议问题和政治问题相混淆,严重干扰了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由公民监管组织,对中国的互联 网公 司,包括搜索引擎,门户网站,新型交互网站,电讯公司等,提供透明性的监管指导,逐步改善言论空间,我个人认为是改革的最佳路线。这样的公民监管组织,可 以有很多家。但必须保持对政府的独立性,成员和程序对公众的开放性,例如公推公选,定期的重大问题公共决策,对错误监管的救济程序提供公众干预的方法。

在中国这样的非民主国家,政府长期对公民组织禁止,普通公民提出一个问题或者发表一个意见,绝非易事,更不用说组织了。而且一个组织一旦存在, 就有经济上的生存问题。只有生存下来的组织,才有可能进一部解决其合法性问题。否则在获取合法身份的同时,必定丧失其独立性。注意这里说的合法是指中国对 于非政府组织的苛刻法律要求,例如,必须找到一个政府主管。这样独立的组织,获得合法性过程,也必定是一个长期抗争的过程,如果没有经济上的生存空间,是 不可想象的。

谷歌离开中国,是催生这样一个组织的良机。对于谷歌的商业利益来说,我始终认为,离开不是一个聪明的举动,毕竟其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多年,并有了中国 市场 第二的份额。在其与中国政府展开谈判的时间,网民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向中国政府和谷歌发出一个这样的讯号,就给了双方一个台阶,可以引入第三方调停尖锐的 矛盾。如果能够获得谷歌的回应,就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关注,也许能够最终找到成立这样的组织的契机。这是我发起网民      致中国政府和谷歌的公开信的初衷。

我先在18日准备了一个草稿,当时的定位并没有对谷歌太多的批评,主要也就是呼吁双方把谈判过程透明化,引入中国网友,期待任何一方的回应。随后,我向大概 十来个朋友发出邀请。毛向辉,和网友甲(这个朋友希望保持匿名),首先做出了积极的回应。我们开了几次简短的网上会议,对内容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向辉做了buzz的一个页面,甲指 导我使用了谷歌分析统计功能,我们发布了0.92版。很快有一些网友表示喜欢。这时FDCN64提 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我建议他直接修改。很明显,他的编辑 工作极大提升了这封公开信的内容和质量。在此过程中,向辉一直负责总体版本发布和协调。那个网友,政府,和谷歌的三角图,简单有力,我很喜欢。也是向辉 做图,甲改进的。在此期间,另有两位网友通过电子邮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启发了我们的思路。

几经修改和发布,我们升级到了0.99版,这次网友的回应真的热烈起来。一天之内就有五十多个网友在buzz上表示喜欢,twitter上有上百位 网友RT这个 buzz的链接。两天之内,著名博客Rebecca Mackinnon,华尔街日报,RFA,博讯,看中国等境外网站都做了报道或者转载。有些网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例如我们试图代表别的网友,向辉对标题 做了修改,增加了下划线的空格,表示我们只是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欢迎网友填上自己的名字附议。这点可以再次看出向辉的赤诚和聪明。

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太过仓促,我们也没有太多的资源对双方进行公关,谷歌搜索引擎还是在今天离开了中国。Rebecca就此对谷歌的资深副总裁 David Drummond 做了采访,提到了类似的思路,David表示,这行不通。因为谷歌的工作机制就是不审查,抵制审查。这和我们设想的透明审查作为过渡措施,有一定的距离。但是从策略的角度看,我个人认为应该可以作为一个议题,全盘否决反而让人认为谷歌其实缺乏诚意。

回首看来,我们采取匿名的发布策略,在传播上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但是万一谷歌或者中国政府即时回应,匿名者必须站出来,尝试承担一定的责任,匿名就 变成了具名。具名者就有贸然代表其它网友的嫌疑。尽管网友不见得同意被代表,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未来发展公推公选等程序来解决。老子有言,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一件事情要做下去,名分也是必须的。

最后,既然谷歌已经离开,这封信仍然提出了一个有价值的方法。商业上说,谷歌离开中国,给中国的本土企业,和外国搜索引擎进入中国市场,都留下了空 隙和机会。但谷歌面临的隐私被窃,强制过滤,等风险,这些企业仍然会面对。为规避风险,同时旅行社会责任,这些互联网公司可以将本地先进的互联网活动者引 入自己的管理和公关程序,尝试充当政府监管要求的缓冲带,逐步建立透明合法的监管机制。甚至在未来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废除监管。我个人希望在中国营业的本 地和外国互联网企业能够回应网民的这种要求,甚至谷歌留下来的商业实体,比方说,在征得向辉这样的人士同意的情况下,聘用其做公司顾问或者管理人员,毕竟 他有完全合格的职业背景。

我的想法,其实有很多人觉得我自恋,二。尽管如此,还是诚实地记录下自己的心路,对自己总归是个交代。这并不代表我对将来有任何计划,尽管我对生活和朋友的热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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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功夫网 to GFW BLOG at 5/16/2010 05:14: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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