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

[GFW Blog] I'm not guilty 我没有错

作者:流水弦歌   来源:年华似水,岁月如歌

国人遇事总是习惯先想自己有没有错,这也许是从小受到的教育方式影响。给大人打了,大人总是会盯上一句,“你认不认错?还不给我承认错误!说,你犯了什么错?”其实恐怕大人也说不清自己孩子到底犯了什么错,但只要认了错,就你好我好大家好。久而久之,孩子自己也就糊涂了,是因为自己错了才被大人教训,还是大人教训使自己认了错,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承认下去,只要上面压力一下来,先忙不迭地检讨,自查自己有没有错。

  我讲的不是笑话,而是举几个现实中的例子。

  (1)半年前我从新浪论坛刚出走的时候,碰到一个网友就问了,说你怎么跑到国外开论坛了?我说我在新浪被删帖了。他第一个反应就是,你这家伙一定写得火力太猛,不容于人了。我说我那删的一些帖,就是描述了一下奥运会开闭幕式的精彩,说一定要买DVD;还一个是同情了刘翔一下;另一个是N年前的小说中有一段情色描写,被网管从历史堆里拉出来,鞭尸了三次。

  您要是真说我低俗,那比我低俗的多了去了,就我给托管的那博客服务商新浪,您就上它的图片首页吧,包你想看什么低俗色情坦胸露点的,都能在那儿找到。就这背景黄成那样的颜色,到现在也没见它有什么改善,还好意思公然来删我一篇文字哪?

  所以我觉得我一点都没有错,我也不是因为与新浪有什么争执而离开新浪的,我是因为自己需要的是文字表达的自由,跟新浪这种表里不一的地方,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2)然后在 Blogspot 开了几个月博,忽然有一天被 GFW 封了,跟朋友圈里一说,上来就有朋友问,“是不是因为你传播翻墙工具了?”

  我晕倒——我是写过几篇跟翻墙有关的帖子不假,可这是一个域名整体被封啊,2.75亿个注册用户,还不计拥有独立域名、仅仅使用 blogger 发布服务的用户。难道所有用户都是因为传播翻墙工具被屏蔽的吗?

  这时候就有其他的人猜了,是不是因为色情成人内容,而没有加成人标示?——老天,用脑子都可以想一想,Blogspot 上面能有几个人天天发布低俗内容啊?

  猜的人偏偏就还不罢休,似乎不给这些广大被封的用户安上一个罪名就心里不舒服——啊,那一定是因为批评政府和政治内容了。

  你看,这就又回到我开始举的那个例子上了:被封是因为写了政治内容,而写了政治内容,就该被封——自证自举。

  好吧,我承认有这些内容的站点存在,可是我同时能举出无数跟政治、色情、成人、低俗,(诸如此类种种你所能想象得到的屏蔽理由)毫不沾边的,再干净不过的站点。这些站点被屏蔽是为了什么,你给我说一个原因出来?

  好了,我猜你说不出,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说得出,如果换一个官方的喉舌,如果Ta确实承认屏蔽这件事的话(其实我看Ta是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的),我想Ta大概会说,你们是好同志,这是误伤……我们针对的是这个域名下敌对势力、低俗分子的聚集地,你不要与他们站在一起,你要赶紧换一个其他域名,小心误伤……云云。

  于是在这样充满“善意”的教导之下,我们中间的一些被伤害者,也许就真的以为是自己的过错:我错了,我不该选择 Blogger,我不该跟敌对势力低俗分子聚集在一起,那边政府施舍了一口饭吃,赏了个漏风的窝棚住,这年头还有粥喝有地儿住,我应该感恩。

  屁话!

  你有没有先给自己想想你是无罪的?大声说出来,I'm not guilty!我没有错!

  你有什么错?你不就是找了一个不用审核可以自由发言的场所,找个犄角旮旯说出自己愿意或不愿意为人所知的一些话。你的内容拒绝被审查和自我审查,这难道成了错?长了个可以随心所欲的舌头、有一颗可以自由驰骋的心灵,这难道就是原罪?

  (3)再说今天的豆瓣,我特意在自己帐号有幸被暂停七日的信息下面,查阅了“神圣”的豆瓣“用户管理细则”

  因为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帐号被停用三天的现象,所以我只能姑且认为看看自己是不是违反了所谓第四条,

  “4. 第一次警告,账号停用 3 天。累计两次警告,账号停用 7 天;累计三次警告,账号永久停用。”

  我在5.22日一周前收到关于同一个论坛帖子的两封警告邮件,除此之外再无收到过任何警告。那还是主贴和下面的跟帖,删主贴的同时自然跟帖也被一并删除了,因此同一时间收到两封警告邮件。如果这个就算两次的话,那我想豆瓣的规则似乎也未免过于随意了一些,需知写主贴的几乎没有不跟贴的,而只要被删主贴,倘若连带跟帖一起算进去,这个所谓“警告次数”就整个和故意设置陷阱无异——换句话说,幸亏我上次只是回了一次跟帖,我如果多回两三个,是不是我这个帐号就永久停用了?我是不是还要感谢一下某些管理员的宽宏大量,您手下留情,小的下回再也不敢了?喔,对了,亲爱的豆瓣“用户管理细则”上还有一句,“所有违规和警告记录保留一年。”

  我能保证自己一年之后不被豆瓣再这么警告一次么?你说,能么?

  这条形同虚设完全随意的规则简直就是狗屁!设定这条规则的人就长了个猪脑!我TM怎么可能一年之内不因为某次多回了两三个贴,被一举端掉帐号?

  不过且慢,为了说明亲爱的豆瓣细则不是狗屁和猪脑,我只好姑且假设我上面的推断都是错的,也许豆瓣是依据最后一条了,

  6. 遇到特殊情况或政府相关机构要求时,豆瓣保留直接停用或注销帐号的权利。

  这条说明什么呢?其实什么都不说明,它只包含两个意思:说你坏你就坏不坏也坏,说封你就封你不讲道理。

  您说堂堂的豆瓣,把这么一条流氓细则搁这儿,还摆出一副忠贞的样子,难怪说狗都随主子,果然是跟那主子一个德性,无限伟大光荣正确,永远说不得,批评不得,碰不得。

  所以从上面一路看下来,按照我理科生的逻辑,如果我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错,那就只能得出这么个结论。要么,“用户管理细则”第四条是狗屁、规则制定人是猪脑;要么,豆瓣就是在羞羞答答地学主子耍流氓。

  为了维护一下豆瓣的声誉,我也只好大着嗓子说一句,I'm not guilty!我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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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了上面这些废话,我其实是希望看到那些被删了QQ用户群、被解散了百度贴吧、被封了博客、被禁止说这个那个关键词,被莫名其妙封账号,被恶棍强奸,被请喝茶,被无端毒打,被……等等等等,这个时代下种种“被”怪现状之受害者,先不要懦弱地躲进小窝成一统,或者聪明的你去匆忙改换阵地。等一下,那些都有的是时间。请你们先自己想一下,是否这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是?不是?

  如果不是,请你大声说出来,克服你内心的恐惧,大声地说出来。

  I'm not guilty!我没有错!

  不要怕,不要躲,也不要逃,让你周围的人都听到,让所有知道真相的人去做公正评判。

  这声音尽管初听起来非常微弱,但是它却异常具有生命力,它能够传到很远。

  因为它是经过个人自觉和深刻自省之后的判断,而不是被他人强加灌输的对错观点。

  历史会持续回应那些来自心底声音的回响,并不断赋予它神奇的力量。I'm not guilty!我没有错!

  那些把人民群众当小孩一样说打就打、说骗就骗的家伙们,听到来自民间这样越来越有力的声音,只会吓得瑟瑟发抖、错愕莫名。因为在Ta眼中,从来都以为人民都是小孩可以随便蒙骗驯服,却没有想过那些愚钝老实的孩子们有一天也能长成大人,会甩掉蒙蔽在眼睛上的红布,看清这个世界,有自己独立的对错判断和价值观。

  这些瘦弱的孩子们终将成熟起来,而恶势力的影响会逐渐老去,此消彼长,力量的格局终有一天会逆转过来,昔日的孩子们将不屑地将Ta们曾经炫耀的世界轻蔑地踩在脚下,对那些妖孽邪祟施以最终的审判——作恶者必受惩处,正义必将得到伸张。

  来,只要我们从现在就努力喊起来。那个结果,我们就都有希望能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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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5/31/2009 06:3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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