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2日星期日

一五一十部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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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从东方学到大国学的寂寞之旅

Sun, 12 Jul 2009 12:15:00 +0800

作者:魏英杰 | 评论(3) | 标签:季羡林

季羡林先生走了。据说季老走前的那段日子很幸福,既有和他暌离多年的儿子承欢在侧,精神状态也不错。临走之时,从心脏病突发到撒手归去,不过一个多小时,想必并未经历太大的肉体折磨。以九八耄耋之年得以寿终,让人悲恸之余略为欣慰。

但季老的离去也不是没有留下遗憾。且不说去年沸沸扬扬的藏画风波尚无下文,季老晚年仍笔耕不缀,思考不止,想必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想法未能公诸于世,这对中国思想学术界,自是一种无形的损失。钱文忠在博客写到,季老近来正在酝酿提出"大国学"的概念。老人家认为,我们应该用这个概念。"大国学"包括全中华56个民族的文化财富,比如,特别是藏族文化、伊斯兰文化。"大国学"还应包括历代中� �人向世界学习的文化成果。

联系前段时间季老提出关于振兴国学的四点意见(即外界所说"季四点"),可以想见,晚年季羡林先生十分关注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期望在振兴国学方面做点自己的贡献。我以为,除了季老在东方学领域的学术贡献,这一点恐怕也当视作季羡林先生的"学术遗愿"。从东方学到"大国学",季老的学术理路十分清晰,具有理论和追求上的自洽。而这似乎尚未得到外界必要的关注和进一步研究。

季老早年求学于德国哥廷根大学,学的却是偏僻冷门的印度学,研究梵文、巴利文。负笈西土,学的却是东方学。这本来就是比较罕见的事情。虽说这和季老当年受到业师陈寅恪先生的影响有关,却也为他一生寂寞的学术道路埋下了伏笔。归国之后,在陈寅恪的推荐和当年北大代理校长傅斯年、文学院院� 汤用彤等人的赏识下,季羡林被聘为北大教授,创建了北大东方语言文学系。1949年以后,北大东语系一度红火兴旺,师生总数居全校之首。然而,这样的辉煌时光并不长久,历经文革劫余,季老所擅长的印度学研究和东语系都受到了极大的摧残。据钱文忠说:"一直到今天,季先生还是中国唯一一个可以释读吐火罗语本身的学者。"该学术领域人才凋零,由此或可见一斑。

话说回来,这一领域本来就十分冷僻。当年季羡林先生拜在著名梵文学者瓦尔德施米特教授门下,乃教授唯一的听课者。后来瓦尔德施米特应征从军,原已退休的西克教授走上讲台,教的仍然是他一个中国学生。不过,也正是这样,季羡林先生为东方学在中国的生根发芽,带来了一颗珍贵的种子。季羡林先生在德国所学到的知识,笼统而言,其实就是以西方人文学科� �理念,用之于东方文化的研究。季老求学于西方,而致力于东方学,在某种意义上是为本土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延续,开出一条道路。这一条道路虽然是孤独的,却也是辉煌的。

以季老的学术底蕴,不仅可以在印度学及中外古代文化交流领域走得更远,而且能够在西方学术系统之外,进一步确立东方学的文化本位。不过,由于时代的原因,正如钱文忠所述:"季先生无奈地放弃了在德国已经打下极好基础、具有极高起点的本行研究,被迫转而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中印交流史、佛教史研究以及翻译工作上。"或许因祸得福,由于季羡林先生后来专注于该领域,必然涉及中国中古历史及传统文化,本身具有一定国学基础(这在今日或可称之为"深厚"了)的季老,定然对中华传统文化本身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所以,行至晚年,� 老把心思放在振兴国学上,并非唐突之举。这一来和季老的研究领域有关,二者恐怕也是有感于国学衰落,日薄西山。从东方学到国学,这显然是水到渠成的学术理路。何况东方学本身就包括中国国学在内,国学属于东方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时人或谓季羡林先生为"国学大师",这虽说是一种误认;对于季老本人而言,他的学术和思考兴趣发生这样的转移,并非突兀。至于从国学(通常所谓国学其实指的是"汉学")再到把藏族文化、伊斯兰文化等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囊括在内的大国学,更非一时性起之举。这证明,季老临终前对整个中华传统文化的思考已臻成熟,对个人一生的学术追求也有了更为深刻的洞察。遗憾的是,季老还没来得及把这一最新的理念和思考完整地表述出来,就离开了人世。

季老的学术与人生,那些亲近他的同� 和弟子应当更加了解。不过,从季老一生所追求和思考的学术方向来看,他最终把眼光落在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振兴上面;这或能够表明,季老深深感到,在西学兴起,进而占据了主流学术话语权力之时,如若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就此沦失,对于整个世界文明并非福音。季羡林先生曾说:"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先启后的责任感。"而季羡林先生用一辈子的时间,从西方取得"真经",于中西文化剧烈冲突中寂寞前行,他所告诉世人、留给这个世界的宝贵经验,或在于此。

200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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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伴

    Sun, 12 Jul 2009 10:59:00 +0800

    作者:无中生花 | 评论(5) | 标签:无中生有, 天理

    前段时间接到一个电话。

    "凡凡,我是朱某某,还记得吗?"凡凡,亲近的人都这么称呼,有的发成"凡帆",有的发成"反凡"。朱某某,这不是我的高中同学吗?脑袋里一下浮起了她小小的个子,圆圆的脸。我立刻很热情地回应,交换了近况,并互道平安。

    世界真小,挂上电话,我这么想着。高中同学和姐姐成了同事,从姐姐那里得到了我的手机号码。及至和姐姐联系才知道,我以为的这个朱某某,其实姓周。周,我在脑海里搜索,啊,她是我的小学同学。

    姐姐说,她现在挺抑郁,结婚了,丈夫却与别的女人同居,又离不掉。"最需要人排解的时候呢",姐姐问她,有什么好朋友没?她一下子说出了我的名字,"她是我最好的同学。"

    我一 ��子沉默了。小学六年,换了四所学校,和她同学也只一年。很多同学倒是书信往来的,和她却是散了也就散了,再没联系。而她,又是如何记得我,如何在许多年以后还能如此笃定地说,"她是我最好的同学"?人与人的相处真的不能以付出平等来衡量。你以为极平常的关系,焉知不是他人珍爱无比的记忆?焉知会不会在许多年以后让你想来唏嘘,辗转反侧?

    一整个晚上,我都在想和她交往的点滴。我不记得我们有过并躺着交换知心话的夜晚,不记得一起做过作业放过风筝。唯一的记忆,竟然是她的家。院子里有株月季,长得壮壮的,连那花儿,都不似别的月季般娇弱无力,肥厚的花瓣,硕大的花朵,托在枝头,高傲的,威风的。我爱花,独她们家这株月季没采过一朵。她的奶奶,那个迈过岁月沧桑的老人,也是格外疼我。"从小不 ��爸妈身边,怪可怜的",她老这么说,总留我饭。家里教导,不能在人家吃饭,我每次总是谢绝。现在想来,多少有些礼教作祟的矫情,辜负了老人家的一片心。她的妈妈,时常会帮我钉钉纽扣,擦擦鞋,把我扎歪的小辫梳正……

    为什么?为什么和她的记忆竟是与她的家在一起?为什么我脸她的脸都模糊却依旧记得她奶奶说话的口气?难道说,她们一家人已把那个十岁的孩子当成一家人,而这个孩子却觉得是寻常礼数?十岁,怎样的一个任性而又麻木的年纪啊。想到这里,我愧疚难当。倘若那天那接她电话,说点高中的事情,再说点我和那个以为的同学都认识的人,她该是何等难堪!我啊。

    躺着,不禁又想起了许多事情。女人与女人的关系,最是奇妙。先远了,因着一点点的机缘巧合就近了,可能是一起走了一段路,可能� �看过同一本书;近了,又因着一点点的鸡毛蒜皮又远了,初时好得蜜里调油恨不得出入不离,一刻又冷漠得只作没瞧见,敏感而又狭小的心房啊。你的记忆里,有这样的童年吗?小学三年级的一位同学,我们通了十年的信,这十年间,我们交换了所有的小秘密,从对爸爸妈妈的不满到第一次暗恋一个男孩,却在我高三那年音讯全无;初中一个同学,我管她叫姐姐,被男生欺负了一见到她便伏在她肩上哭而她也仗义帮我报仇的,大学毕业后再没联系;高中一个同学,上自修传纸条双双罚站一起往笔筒里投硬币凑够了五十块买零食的,如今也少见面了。这都是怎么了?难道真的有那么忙?忙到只字片语的问候都成了奢侈?手机拿在手里,犹豫了很久,却还是一直未动。我不知道,这第一句话应该怎么说,"HI,很久不见了,还好吗?"文艺腔的问候� �多苍白多幼稚。把手机扔得远远的,我决定,曾经笑曾经哭的伙伴们,还是放在记忆的仓库吧。偶尔想起,也会欣慰,何必非得用成年的世故来成全我一厢情愿的重温呢?

    我终究也没去找她。我不知道,见了面该说什么。说过去,我已是个负情人;说现在,她的现在,我不忍提及;我还害怕,现在这个长大的我,会不会毁了她记忆中那个总是歪扎着辫子的好伙伴。所以,我只能远远的,默默的,对她说,我是你的好伙伴,再怎么难,陪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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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有权审判你:读《弑君者》

    Sun, 12 Jul 2009 10:55:00 +0800

    作者:李对龙 | 评论(3) | 标签:约翰·库克, 查理一世, 暴政罪

    我们有权审判你——读杰弗里·罗伯逊《弑君者: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人》

    李对龙

    1649年1月20日,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大厅,法庭上的国王查理一世显然还很不适应自己被告的身份,待检察官念完公诉词后,他慢说道:"我想知道你们凭什么权力把我带到这里。"360年后,身处查理一世同样处境的萨达姆·侯赛因也如此质问法官:"你们凭什么审判我?"

    对于尚保留着王室传统的英国而言,1649年内战的胜利者对查理一世的审判和处决,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记忆。对于奉行保守温和的政治传统的英国人而言,历史上革命者砍下国王脑袋的事情也使他们深感难为情。总之,在今天很多人眼里,那场审判不够正确,不够积极,不够和谐,为主流所唾弃。 /P>

    法学家、人权律师杰弗里·罗伯逊却一反主流观点,在《弑君者: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人》一书中,他为1649年查理一世案和1660年"弑君者"案的主角约翰·库克立传。在书的前言中,罗伯逊赞誉约翰·库克是"一位推行司法改革、维护穷人利益、十年威望不减的法官,国家卫生服务与法律援助等今天我们已习以为常的机构的创始者。他因为审讯查理一世而被判处死刑。350年后,他为之献身的这项事业——任何将战争强加于自己人民的统治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终于成为大势所趋"。

    《弑君者》通过对约翰·库克生平的讲述,为360年前的那场审判"正本清源"(贺卫方语),以法学家的眼光来审视那段历史,向我们详细展现了两场审判的全过程。作者以此证明,前一场审判遵循法律程序,依法而行,公正合理,是人类历史 ��第一次运用现代法律来对抗专制暴政,它立足于人人皆享有的对破坏民主、自由的暴君实施惩罚的权利;后一场审判则完全无视法律规则,完全是查理二世对当年审判暴君者的报复行为。

    对于本书的中译名,为其作序的贺卫方先生认为"诛暴君者"更合适,因为"弑"包含着对杀人者的贬低,"所以孟子明确地说武王伐纣不能算是弑君,只是诛杀纣这个独夫而已"。贺先生虽注意强调了"君"乃是暴君独夫,却忽略了无论"弑"还是"诛",所强调的都只是砍掉了国王的脑袋这一结果,书的重点显然在于展现审判的全过程,这也是其最重要的价值所在。商榷书名绝非咬文嚼字、斤斤计较,而是确有意义和必要,在我看来,最恰当的书名应是"审判暴君者"(当然,若把书名弄得如此醒目,审查机构看着可能是会不舒服的)。

    < >还值得提及的是,罗伯逊显然并不喜欢如今在欧洲遍地都是的王子和公主们,他激烈地批评王室和君主立宪(即使今天的王室制度已完全成为一项人民喜闻乐见的"面子工程",即使他本人还是英国王室法律顾问)。书中对共和派试图与国王相妥协的任何行为,作者都不遗余力地予以批评,在我看来,这未免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

    十七世纪的英国,国王如父,君主统治的观念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那时的英国百姓没了国王,大约就如几十年前中国百姓面对主席的死一样,"上帝啊,国王没了,我们该怎么办?"总之,那顶王冠不是说拿掉就能拿掉的,谁也无法预料废除君主制后的社会政治形势,也难以承担这样的风险。面对国王的无上权威,大多数异议者所敢做的也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议会被逼急了跟国王死缠烂打,� �责任归咎于国王身边的几个佞臣,最多把他们认为带坏国王的大臣宰了了事,趁机在限制国王的条款上再加几条。少数胆大的异议者会豁出命去,换个国王,不管是查理几世,只要那个人头戴王冠,人民就知道自己笼罩在国王的光辉下,幸福无比,该干吗干吗。

    查理一世的情况是,议会对他的宠臣斯特拉福德的处决并未使他警醒,他依然我行我素,征收苛捐杂税、迫害清教徒、镇压异议。当然,斯特拉福德的死也并非没有正面意义,那就是使议会拓展了叛国罪的定义,不仅包括对国王不忠,也包括对国家进行政治攻击,如践踏法律或滥用权力。当时事业刚起步的约翰·库克已经意识到,国王的代总督在国王授权下执政,不能因为事先推定的国王不会犯错误,就把错误完全归咎于斯特拉福德,国王应该对错误负责。

    国王和议会 ��矛盾愈演愈烈,最终以宗教冲突为导火索,发展为战争。经历两次内战洗礼后,十分之一的英国人丧生。查理一世败下阵来,沦为克伦威尔的阶下囚。此时多数革命者依然未敢想革了国王的命,而是努力争取国王的妥协,实行初步的君主立宪制。可供查理一世选择的是,要么接受议会的限制条件,他继续做国王,要么他滚蛋,让他的小儿子继承王位。

    高傲的国王依然不肯放下自己的架子,除了上帝,谁的话他也不会听从,他甚至图谋联合国外势力,发起第三次内战。眼看危机四伏,万般无奈下,革命者的残缺议会做出了开天辟地的举动:把国王送上法庭,让他接受审判。说什么保守,谈什么激进,若不以自由为坚守和目的,保守主义就是守旧,激进主义就是狂热。今天的罗伯特大律师和英国的绅士们都应体谅一下,当年那群开天辟地 ��在面对尚未凝固成型的自由时,心中的彷徨与无奈。

    回到文首,威斯敏斯特大厅里,参与这场史无前例的审判,法官们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当时国王的质问的确让他们感到了慌乱,主审法官布拉德肖未能给出有效答复,第一次庭审草草收场。在第二次庭审前,审判委员会起草了如下答复:"集合于英国议会的下议院组建了本法庭,对其权力不允许有任何异议,并且倚下议院决定,他必须对控诉进行答辩。"

    如贺卫方先生在序言中所说,依据下议院所通过的法律而设置的法庭,其对国王审判权的法理基础是有显而易见的软肋的。这项立法在上议院遇阻,由经过清洗的下议院将"条例"转换为"法案"而通过。为了回应对此种做法的质疑,克伦威尔及其拥护者不得不想方设法地寻找成立依据。"代议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原则在� �个过程中得以揭示,那就是由于下议院成员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因而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下议院的立法体现的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无需获得国王或贵族院的同意或协助。如罗伯逊所说,这一宣告乃是现代史上第一次由立法机构明确提出的民主原则。"

    接下来法官布拉德肖在庭审中的宣示,则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国王和他的人民之间存在着一个契约协定。国王的即位宣誓就意味着契约开始履行。当然,先生,这一约束是相互的,你是他们忠实的君主,他们是你忠实的国民……这就好像一条纽带,纽带的一头是君主对国民应尽的保护义务,另一头是国民对君主应尽的服从义务。先生,一旦这条纽带被切断,那么只能说,别了,君主统治!"君主若违背国民的托付,不能保护国民,就是单方面违反了其与国民之间的协� �。作为社会契约论的雏形,布拉德肖提出这一说法比洛克、卢梭等政治哲学家早了几十年。

    为证明国王的"违约"(也即他的"独裁")构成犯罪,检察官库克的推理也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凡受托行使保护和维持人民安宁大权者,其权力本是人民为了自己的安全而赋予他的,一旦其利用手中权力来伤害人民,则根据该国法律应将其视为人民公敌并被处以最严厉的刑罚以警戒后人。这一法律原则——国王一旦成为暴君,必须因此而死——是自然法和上帝律法的基本原则,清清楚楚地刻在人们心中的石板上。"

    库克明确指出,暴政是一项犯罪。罗伯逊说,在库克看来,暴政罪就是绝对统治者在转变成暴君的过程中所犯下的罪行,而这些行为不仅是由统治者所处位置的性质决定的,还取决于其固执地想要摆脱议会、独立司法机� 或其他任何制衡其权力的民主力量,实行专政君主制的专横。当统治者开始对人民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压迫时,人民有权对其予以逮捕并交付审判。如果他辩称他的行为是由于能力不足或实在对人民利益判断有误,他可能得到赦免或将王位让给一个接受宪法限制的继承人了事。但如果他的不当行为是出于攫取绝对权力的动机,对他的刑罚应当是死刑和废嫡。

    库克说,他"所宣判的不仅是一个暴君的死刑,同时也是将暴政送上断头台。"如今社会契约论早已深入人心,而现在被称为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暴政罪",其实际应用依然困难重重。当萨达姆抛出和查理一世同样的质问时,我们已经可以引用《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来答复他。老萨已落得和查理一世同样的下场,但世界上仍有很多暴君和暴政集团在逍遥法外,这便是《弑君者》� 书的当下意义所在,是到了该为审判暴君者们正名,并传扬他们的事迹的时候了。

    我们中国人,尤其是年轻的法政学子们,应当知道曾有这么一些开创了时代和历史的法官和检察官,也应当了解这份事业的艰辛、风险和意义所在。也许有一天,法庭之上,公义之下,需要由你在法庭上向某些人庄严宣示:我们有权审判你,你理当服从受审!

    200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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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的范美忠(转)

    Sun, 12 Jul 2009 10:55:00 +0800

    作者:金丛林 | 评论(12) | 标签:范美忠

    范美忠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文章:寻找有意义的教育

    发表于 2008-6-17 7:03:00

    一个北大毕业生的自白:寻找有意义的教育(转载自2005年07月07日中国青年报)

    应该承认,我不是一个天生就有教育情怀的人。我之关心教育和形成自己对教育的认识,主要是因为刻骨铭心的切身体验对我造成的强刺激。虽然很多人都在批判当下的中国基础教育,但对其弊端,我可能是体会和感受最深刻的人之一。

    我出生在农村,毕业于一所普通的中学。1992年高考时,因为考得好了一点(据说还是什么状元),我进了北大历史系。当时我的同桌对我说:"你应付考试那么厉害,要是当老师,肯定能教出很多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

    上北大的第一年是军训。我受到很大震动,因为突然间我觉得自己的优势不仅全没了,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很无知,很无能。我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也不会踢足球!同寝室的北京同学听� �唱的英文歌曲和摇滚我闻所未闻;他们还看米兰•昆德拉等作家的小说,这些人的名字都是我所不知道的,当时我甚至还看不懂。这时我才发现,他们的见识远在我之上。我被应试教育教傻了!虽然在高中时,我是同学中公认的比较喜欢读课外书,知识也比较渊博的人,但大城市和农村,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的环境差异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眼界一旦打开,我就发现,我的那个考上北大的分数实在没什么意义,能够背诵死板僵化的教科书上的教条,能够做一些低层次且并无实际意义的题目又能算什么呢?

    军训时这种差距感还不是特别明显,回到北大后我才真正地傻眼了:这里有国际马拉松冠军,有全国围棋、田径和乒乓球比赛的冠军;有父母是大学教授从小家学渊源读书很多的人;有能独立举行舞蹈和钢琴专场演出的学生…� 一般意义上的组织社团活动、组织晚会也没我的份儿,因为大城市和重点中学来的学生这方面能力很强。这个时候,我真的发现自己一无是处,12年的读书生涯几乎没有学到任何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我是家人和乡亲的骄傲,在北大我却感到非常自卑。

    当感觉到评判标准变化,分数并无实际意义之后,在看清和承认自己被剥得精光、一无所有的现实之后,我开始拼命学习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大学四年我只做了两件事情:看书和踢足球。但是请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看书需要时间,你十九岁进北大,过去十几年的时间已经浪费了,除了认识几千个汉字,能背几千个英语单词,你还懂什么?其次,某些东西必须在适当的阶段接触和学习。一旦错过,你就再也补不起来了,补起来也还是有一个疤!最后,从同学间的比较来看,与那些� �长在大城市,容易得到好书的同学,与那些家学渊源的同学,与那些中学时代遇到过好老师的同学相比,你很难再追得上了!你在努力,你在看书,别人难道就成天玩着坐着吗?

    因为痛感差距太大,因为突然打开一个知识和思想的大世界之后强烈的紧迫感,我没法以一种从容的心境把这些书读透,而是以一种狼吞虎咽的方式,以一种可怕的速度进行恶补。

    在短短四年时间之内,我浏览了诸子百家,通读了二十四史中的一部分,还有《全唐诗》、《剑桥中国史》,以及李泽厚、冯友兰的思想哲学史等等大量书籍。但这样的速度能读出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未来的大师应该由我培养出来

    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之后,再回过头来看我所受的基础教育,我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我痛恨教育体制,痛恨� �程设置,痛恨教材,声称对我的中学老师"一个也不宽恕"!

    到大四时,我已经觉得要成为学贯古今中西的学术大师的梦想恐怕不太可能实现了,于是,我产生了要到中学去,改变基础教育现状的强烈冲动。我为当代中国没有思想大师、文学大师、史学大师感到深深的遗憾!我想:未来的大师应该由我培养出来。要是能培养出鲁迅、王国维这样的人,我该是多么幸福呀!

    我为这个梦想激动万分。如果继续读研,之后留在大学任教和搞研究,我最多成为一个比较优秀的学者而已,但如果我当中学教师,能培养出多少人才啊!因此,虽然班上公认我与其他几个同学是最适合搞学术的人,但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到中学去教书。在当时我们可能的出路中,以功利的标准看,到中学教书被认为是最差的选择——无权无钱,前途� 已基本注定,所以我始终不敢告诉同学们说我想去教书,而是声称自己准备考中文专业的研究生,去中学教书时间会比较充裕,便于准备考研。

    尽管如此,我的选择还是坚定的,于是我到成都找公认是最好的四中、七中、九中三所中学的校长。他们说,哎呀,北大的,我们欢迎,但历史老师需要得少,至少今年不要。

    后来自贡蜀光中学接纳了我。这也是一所在四川很有名的中学。刚到学校报到的时候,同事听说我是北大的都感到很惊奇,说:"我们没有别的出路才教书,你北大毕业有的是好去处,到中学来干什么?"有的问:"你的女朋友在自贡吗?"还有学生和老师私下里传说:"他在大学一定犯过错误!"

    三年痛苦而失败的教书生涯

    在蜀光中学,我主要担任高一年级的历史教师。这个时候我的教育� 念和想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大量给学生介绍真正有价值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方面的好书,介绍各种文学艺术流派和各种哲学思想,让他们在上大学之前就积累大量有价值的知识;第二,对学生进行历史知识和思想的启蒙;第三,高度重视艺术和体育教育。

    应该说,我太书生气了,对中学教育的现状严重估计不足!其实,我本不该如此缺乏心理准备,因为我自己就是受那样的教育过来的,而且在中学时也没有觉得这样的教育有什么不对。但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应试教育没有改变,我自己却变了。

    随着知识视野的打开,思想的提升和见识的增长,北大四年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让我脱胎换骨!明白了那些陈旧和僵化的东西毫无意义之后,我已经根本不可能把我高中时候的学习方法教给学生,不可能再如大多数老师 ��样机械地讲授课本上的死板的知识。以那种教法,即使我教的学生都考上了北大和清华,我也不会有任何成就感。因为那在相当程度上是反教育的,不可能培养出有人文情怀和公民素养,又具有真正创造力的人。在那样的教育中我也不可能获得任何创造的快乐和意义感,同时,我对教育和社会的责任感也不允许我这么做。

    在我教书一段时间之后,校长从学生家长和老师那儿得到了一些关于我的负面信息,于是,特意来听我的课。听完之后他找我谈话:"你上课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要少讲课外的东西。本来我们准备在你熟悉一年之后就对你委以重任,让你教高三文科班!现在你老讲课外的东西,讲教材以外的学术观点,一点都不管考试,又讲得那么深,我们怎么敢让你带高三?"

    我说:"我不想带高三,因为我不想摧残学生!"校长脸色大变,说:"难道高三老师都是在摧残学生?"我默认。与我同一办公室的高三老师则脸色尴尬。

    我刚去的时候对同事们还比较尊敬,经常去听他们的课。但他们的课上得僵化教条,让人觉得索然寡味。

    有一次期末考试是教同一个年级的另一个教师命的题,改试卷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居然� 本不会做这些题,就去找命题老师要标准答案。这个老师很生气,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范老师,在其位,谋其政!要有敬业精神,不能误人子弟。怎么这么简单的题你都不会做!"我的想法是,我教的是高一,这个时候文理还没分科,也还远没到搞应试教育的时候。

    有一次,我跟同办公室的一个语文老师讨论了一下关于某个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结果全校老师都传说:范跟王老师大吵了一架!我愕然。原来作为老师,他们已经如此不习惯讨论问题。我于是感到更加孤独、痛苦和寂寞。

    当然,我得承认,这个时候我的教育理念的偏差和课堂操作技巧的缺乏也是致命的。

    我的第一堂课很有趣:一节课的内容,我不到20分钟就讲完了,然后对学生说,怎么这么简单还要我讲?好!没事了。

    每接一届学生� �我首先要做的就是给学生洗脑。我跟他们说你们过去在语文、历史等课上学的东西相当部分都是无用甚至有害的伪知识,真正的文科知识你们连梦都没梦见过。然后在学生目瞪口呆之时就开始对学生进行知识轰炸:从《史记》、《左传》、四书五经,到唐诗宋词;从穆旦、海子到兰波艾略特;从弗洛伊德到超现实主义;从涅乐队到行为艺术。

    这个时候,学生的态度就开始分化:一部分只重考试的学生一看我讲的跟考试没关系,就开始做其他科的作业;一部分虽然听得云里雾里,到底还是觉得新奇,还是勉强在听,不管听不听得懂。你想这样密集的流派、理论、人名、书名的轰炸,学生怎么受得了!不坐飞机才怪!我对那些要我注意教学方法的劝告不屑一顾:连《史记》都没看过也跟我谈历史!我自以为真理在握,一站上讲台就慷慨陈� �,滔滔不绝。

    学生对我的评价也开始出现分化:

    有的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有的喜欢听我吹牛,因为我居然会跟他们讲兵器知识讲战争侃武侠聊足球!有的学生恼怒地说:"谁听他的,听都听不懂,他在那里自我陶醉!"我的确是在自我陶醉,我从来不理会学生的反应,不发动他们参与进来一起讨论。我也从来没问过学生对我的课怎么看,没问过学生希望我的课怎么上。我居高临下的态度和特立独行的狂傲姿态让学生对我充满敬畏。一部分学生根本不敢私下找我交流,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学生,尤其是爱踢足球和爱看书的学生又跟我没大没小,好像哥们儿一般。

    (在学生的眼中)

    范美忠的学生这么写老师:他一开口就告诉我们,中学历史教材没什么好教的,接着便开始把我们知道的熟悉的一点点东西贬得抬� 起头,又狂轰滥炸般把一大筐我们闻所未闻的东西捧得天花乱坠。于是第一堂课下来,我们就觉得自己无知得如同白痴。

    第二堂历史课就有人开始做其他科作业或是睡觉了,包括我在内的另一部分人则仍然饶有兴味地听他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地神侃……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最后一堂课。

    他的另类从头到尾地贯穿在我们对他的记忆中,没有过丝毫的磨损。

    他大谈鲁迅、穆旦、陀思妥耶夫斯基,告诉我们卡夫卡、艾略特、《人间词话》。他曾经倾情地为我们朗诵穆旦的《春》,还曾请来他的一位朋友为我们讲那些陌生的音乐,讲谭盾、叶小钢。他觉得我们是那么的糟糕,却又坚持不懈地灌输给我们那些值得和需要了解的名字,仅仅是为了我们上大学后不会像他当年一样"像个白痴"。从这一点说,他比其他任何一位老� �都看得远、为我们考虑得远,因为他没有任何功利的追求。在相对轻松的高一,他让我和很多同学疯狂地迷恋上了文学 ———我和朋友从学校图书馆"挖"出了《人间词话》和几本诗集,兴奋地读着、谈论着。

    除了课堂上的范美忠,我还看到过足球场上汗流浃背的范美忠,大桥上一手拎菜一手捧书的范美忠,小书店里蹲在地上看书的范美忠。他是我所见过的把"另类"二字阐释得最准确最自然的人。惟一一次在办公室里见到他是一次期末考试后分发各班批改后的试卷。这种场合的混乱可想而知,每个人都急切地想知道自己的成绩。嘈杂混乱中,他愤愤地嚷了一句:"一个分数就让你们成了这样!"他的话淹没在一片喧哗中。我当时正巧站在他旁边,听见了这句话,从那以后我再没去打听过自己的分数,不管是什么考试。

    他一定有过很多的故事和传奇,但我们不敢向他打听,只能从他讲课时的言语中零星了解一些。他的孤傲、博学和强健,给 ��我北大的最初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最后在北大和清华间的选择。但他已经离开了,这个学校里关于他的记忆在年复一年地淡去,我们有幸成了他在这里教过的最后一届学生,我们离开后,不知以后的学生们还会不会知道范美忠这个名字,即使知道了,又如何呢?不会再有人给他们讲叶芝兰波波德莱尔了。

    无论如何,我对他只有感激和敬佩,这是一种最传统最纯粹的学生对老师的感激和敬佩,因为他根本不认识他教过的这些学生,也不屑于他们对他的任何态度。我曾想过,如果现在有机会再见到他,甚至和他互相认识,我也会躲避、放弃,因为我知道自己只会被他藐视。我曾把他讲的一堂课录了一部分到磁带上,我只是常常怀念着那段有他这样的老师的岁月,那段毫无功利之求的沉迷于文学的岁月。

    (这个学生是2002年四 ��省高考理科状元,现为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学生,网名红蓼知秋。文章首发在榕树下散文随笔论坛。)

    转自于:http://www.4uup.com/bbs/viewthread.php?tid=6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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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寨影院:能否戳破票价的昂贵与傲慢

    Sun, 12 Jul 2009 10:55:00 +0800

    作者:易艳刚 | 评论(1) | 标签:山寨, 电影院

    私人宅邸一处,笔记本电脑一台,茶几沙发若干,象征性票价十元,这就是近日上海媒体报道的"山寨电影院"。从豆瓣网、时光网等"山寨电影院"的"院长"经常出没的网站可以了解到,这些小范围内流行的私人影院除了及时公布放映时间表之外,还欢迎观影者自带影片,并且将观看人数限制在十人以内。条件差一些的,直接把墙壁当作银幕,片源则基本来自网络下载或DVD碟片。

    在电影票价逐渐走高,电影院逐步向影城"升级"的当下,"私人电影院"的出现,折射出了怎样的电影生态?会不会戳破票价的昂贵与傲慢?

    现状:看电影是平民生活还是贵族消费?

    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刚刚过去的2009年上半年,中国内地电影市场票房达23亿元,比2008年同期的15.8亿元整整多出7.2亿元。业内人士估算,今年的全年票房将达55亿元。

    然而,"大多数人在看小部分电影,大多数电影只有小部分人在看",却是当前中国电影市场最生动的写照。看电影原本是很大众化的娱乐方式,但近年来随着各大高标准豪华影院的建成,电影票价也实现了"三级跳",越来越像"贵族消费"。一部大片,票价动辄八十、一百,不少普通白领、打工族和学生族只能"望片兴叹"。

    中国的电影票价甚至高过美国,这已经成为部分影迷的切身感受。据《京华时报》介绍,美国最初兴建的影院俗称"镍币影院",因为一张入场券的价格仅为一枚5美分的硬币。此后,世界各国在电影票价的定位上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准则:单张电影票的合理价格,约相当于本国城市普通劳动者平均月收入的1/200至1/100。但中国的影院坏了这个规矩。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高票价",相当于城市普通劳动者平均月收入的1/20,甚至1/10,中国堪称世界上电影票价最高的国家之一。

    正因如此,即使是大片、新片的首映,"爆棚"场面也不常见。《中国文化报》的报道说,从2000年至今,我国电影票价过高的问题已经在公众视野里起起伏伏了9年。然而9年之后的结果是,票价不降反升。由于票价过高,超出观众的承受能力而使大多数人离电影院越来越远,平时很多影院座位的空置率高达70%至85%。

    政策:开办"私人电影院"难在何处?

    尽管各大影院都相继推出各种形式的优惠活动,例如"周二下午半价",但普通百姓依旧嫌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票价低廉的"山寨电影院"悄然流行绝非偶然。

    除了票价低廉,《上海商报》的评论文章还指出,这类设备简陋的"私人电影院"能够吸引顾客,原因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地点靠近"目标人群"──商务楼的上班族,便于他们午休;二是观众不多,每场不过数人,简直是以最少的钱享受VIP待遇;三是片源丰富,无论老片新片,只要有需求就有供给,甚至包场还可以自带影片。而这些特色,有的是正规影院目前无法做到的。

    根据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国家允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但应向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政策虽好,操作起来却有难度。正如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广电处的负责人所言,"开设'私人影院',不仅要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在消防、卫生、治安等硬件条件上也有严格的要求,放映的影片一定要有电影版权"。

    也就是说,"山寨电影院"的主要问题在于不太可能领到"准生证"。即便不说场所设备能否达标,光是购买拷贝或相关版权问题,便足以让人望而却步。所以,"私人电影院"要想生存下去,除了和主管部门"躲猫猫",别无良策。说实在话,这不能全怪政策,以当前电影市场而言,即使允许各种资本进入,也只能是大鱼吃小鱼的局面。

    反思:低票价有何不可?

    但是,我们不认同"私人电影院"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先天性不足",并不是说"山寨电影院"没有现实意义。《上海商报》的评论指出,"私人电影院"的出现,对正规影院恰是一种必要的警示。这表明当前电影消费市场尚有很大作为空间,还有不少市场潜力可供挖掘。比如票价方面,有人冲着低廉票价走进"私人电影院",说明正规影院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事实上,近些年来电影票价一直为观众所诟病。《中国文化报》的分析文章指出,自电影放映市场化以来,大多数影片发行都实行分账制,降低票价势必牵涉到制片方、发行方和影院方的利益。每逢上映分账大片,片商对影院不仅定有单拷贝票房考核指标,还定有首轮影院最低票价指标。如果完不成票房指标,将减少或停供下一部分账大片的影片拷贝数;而如果达不到最低规定票价要求,则无缘上映首轮进口大片和国产分账大片。在这种情况下,影院常常为了保证品牌,力争首轮上映的机会,而为了争得首轮上映的机会,又必然走高票价路线。

    在多媒体影音时代,想把观众拉回电影院,除了要有具备票房号召力的电影,影院还要在挖掘市场潜力上多下工夫。"私人电影院"的出现,也许可以在这方面给予院线经营者一些启发。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电影业借助低价策略度过了大萧条时期,并直接促进了好莱坞的繁荣。经济危机当前,低票价既能刺激低迷的电影市场,又可遏制盗版的猖獗势头,还能够提升民众的文化生活档次,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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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愤青亮水平,智黑变木呆

    Sun, 12 Jul 2009 09:04:00 +0800

    作者:吴澧 | 评论(12) | 标签:奥巴马, 发言人, 愤青

    最近,美国马里兰大学的"国际政策态度项目"发现,美国总统奥巴马是全球最受肯定的国家领道人。研究人员在占世界总人口约三分之二的二十个国家(包括中国)内抽查了两万余人,得出这一结论。

    有评家说,奥巴马之所以予人如此好感,关键是他的口才好,具有极强沟通能力。

    其实,奥巴马那点口才,在我们中国人看来,还真不当回事。不信,11月份奥巴马访华时,央视可以做个试验,各部门里随便挑个发言人,去和奥巴马辩论。上台后一拍桌子,喝道:奥巴马,你指使美国国务院和商务部向我国有关部门表示对预装"绿霸"的严重关切,这是明目张胆干涉我国内政,中国人民的感情又被严重伤害了!奥巴马一定会说:如果我无意伤害了你的感情,I am sorry(按我国对内翻译惯例,这句英语可译作"对不起"甚至"我道歉")。然后发言人就可以得胜回朝,兴奋地欢呼:"美国总统道歉啦!"

    历史上,美国高官出访,多次被革命大批判修理。人们常把奥巴马比作另一位年轻有为的美国总统、六十年代的约翰·肯尼迪。肯尼迪就职后,主动要求和当时的苏联总统赫鲁晓夫在维也纳举行两国高峰会谈。据《纽约时报》记者詹姆斯·赖斯顿多年后在他的回忆录《限期》里透露,当天晚上他在美国大使馆采访新总统时,肯尼迪显得情绪低落,说赫鲁晓夫看不起他,当他是胆小鬼。

    首访中国的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那就更可怜了。他当副总统时访问莫斯科,告诉赫鲁晓夫:他并不是苏共所称的"大资产阶级代表",他出身辛苦谋生的小店主家庭。赫鲁晓夫不屑地说:店主都是贼。� �克松后来写了本回忆录《六次危机》——他的漫长政治生涯里,危机之一就是赫鲁晓夫公然辱骂他父母。

    那些在竞选中历经电视辩论、记者采访和当场回答选民问题的美国政客,为什么遇上革命大批判,显得毫无招架之力?因为他们的训练不同。

    美国人从小开始,对于如何答复别人的看法和不同意见,就受过长期而严格的训练。美国人是工业民族,他们所谓的答复规则,不是什么"摆事实、讲道理"或"真理越辩越明"之类并不伴以可操作性细节的套话,而是具体的可以一步一步按着做的一路程序。各位家长、老师教授的程序大同小异,但通常都有下列三条。

    (1) Acknowledge the question(简述对方的要点)。在发表自己意见之前,大致叙述一下对方的基本观点,以表明你的理解是否准确,及你接着的意见所针对之具体对象。这听着简单,却能制约讨论范围,并使单方面发泄主观感觉的牢骚变为引动双方的交流。

    (2) Give the credit (肯定对方的努力)。尽量寻找多方观点中你可以接受的部分,先予以肯定,创造良性互动气氛。至少,也可以承认对方观点有活跃思维的作用。不妨用比较客气的句式,"这方面你谈得很有意思,我只想就另一方面补充一下……"

    (3) Stick to the point(只谈对方的观点)。就事论事,只分析对方的文本和话语。不要作人身攻击,不要拉扯到意识形态,不要涉及其他人,不要越出文本和话语太远。如果越出较远,也是阐明看法后的玩笑和幽默。

    你看奥巴马竞选时回答问题,或《纽约时报》登出来的表示不同意见的读者来信,都是遵守这三条的。

    所以,当发言人大吼"中国人民的感情又被严重伤害"时,奥巴马的"如果我无意伤害了你的感情",相当于上述步骤(1);他接着的"I am sorry"则相当于上述步骤(2);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说出他的解释,看电视的革命同志和爱国青年已经在欢呼雀跃,高叫"美国总统道歉啦!"

    经验和研究人类礼节起源的博弈论模型都表明,如果一方坚持采取低级手段,对方早晚有样学样。低级手段或许有一时之效,却必定带来长期之弊。而且从善如登,从恶如崩,鹰只要放下身段,不花力气就可以飞得比鸡还低;鸡却费尽力气也飞不到鹰那么高。文明人学点愤青话语并不难;愤青不能痛下决心,痛改前愤,却是永远做不了文明人的。

    奥巴马想来放不下身段,其他洋人就未必了。假设有外国记者就预装"绿霸"质疑政府发言人,发言人反问:"你有孩子吗?如果你有孩子或者你打算要孩子,你应该能理解作为家长对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关切。"这次是发言人生猛。但是� �预装推迟后,记者也来个出礼貌之外,问发言人为什么要推迟,"你有孩子吗?"发言人怎么办?只能苦笑了吧。

    甚至低级手段的一时之效都未必有保证。奥巴马公开讲话很多;我国领道人政务繁忙,露面相对较少,外界往往将政府发言人视作政府总体形象。言论太愤青,则可能影响到国家领道人的国际形象。这从马里兰大学的那个调查里,已经可以看出端倪。

    (投稿被毙,上网一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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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汀的走红之路

    Sun, 12 Jul 2009 07:56:00 +0800

    作者:newlight | 评论(2) | 标签:简·奥斯汀

    《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

    1817 年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Jane Austen)去世时,仅留下六部完整的小说,其中两部还没来得及出版,拥有一小批忠实读者。近两百年后,"简·奥斯汀"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品牌和产业。没看过她的小说的,也会知道其中大概的情节,因为近15年来出现了一波又一波根据她的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节目,全球观众似乎都没有厌倦的趋势。

    从一位小有名声的作家,到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简·奥斯汀的成名,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文化现象。传记作家克莱尔·哈曼(Claire Harman)的新书《简的成名:简·奥斯汀是如何征服世界的》(Jane's Fame:How Jane Austen Conquered the World,下称《简》)试图解释这一现象,既是传记,也是文化历史观察。

    哈曼在解释这个书名时说,简·奥斯汀是极少数的几个被忠实读者以名相称的作家,"简迷"(Janeite)这个称呼在一百年前就已经出现,他们常常把简·奥斯汀幻化为她作品中人物,可以当作知己和朋友。哈曼认为,这正是最早出现奥斯汀热潮的原因。

    简· 奥斯汀的家庭环境,给予了她良好的文学熏陶。她的机敏言辞,从少女时代起就在家庭成员间的鼓励和竞争下得到不断的磨练。她20岁时就已经完成了《理智与感情》、《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并誊写成册,在家庭成员之间传递借阅。写作显然不只是自娱自乐,她知道自己的作品好过许多当时的流行小说,渴望自己的小说也能印成铅字。

    早在1797年,简·奥斯汀的父亲就曾主动联系出版商推荐女儿的小说。1803年终于售出《苏珊》(后来的《诺桑觉寺》)手稿,却久久未见出版。在她当时的信件中,曾流露出对此的焦虑和气恼。直到1810年,《理智与感情》被另一家出版商看中出版,在有限的读者圈内受到欢迎,1812年《傲慢与偏见》出版。她同时完成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并开始写《艾玛》。简·奥斯汀的写作,在这段时间进入旺盛期,� �此她1817年的早逝,显得格外可惜。

    在她去世之后的几十年内,小说初版全部售罄,再版的数量也不多,她的读者群依然属于小众。简·奥斯汀成名的转折点,是1870年她的第一部传记的出版。作者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李(James Edward Austen-Leigh)是她的侄子,写这部书的目的,是给家族内这位"小有才华"的姑姑"盖棺定论"。詹姆斯依据自己的想像,把简·奥斯汀描写成一个温良恭让、以写作怡情、从未有成为"作家" 野心的传统中产女性。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部传记塑造了一个与简·奥斯汀本人大相径庭的形象,却引发了第一次奥斯汀热潮。哈曼认为,简·奥斯汀小说的观察细致、文字诙谐,喜欢她作品的读者往往会把书中的女主角与小说作者本人联系起来。詹姆斯的这部传记,正好为读者对"奥斯汀小姐" 的想像提供了证据。正因为她在此之前的名气不大,喜爱阅读简·奥斯汀,成了当时是否有品位的标志。从20世纪初开始,简·奥斯汀小说中的世界,已经成了温馨美好的英格兰田园生活的象征,她本人则被"简迷"们称为"圣简"(divine Jane)。"简迷"们开始收藏她的手稿、信件和初版书、重修故居;来自美国的游客纷纷要求"追寻简的足迹",简·奥斯汀被称为英格兰的文化遗产。

    1923年,简·奥斯汀小说被查普曼(Robert Chapman)校勘之后再版,终于让她的小说上升到"严肃文学"的殿堂,从此对她小说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不同的学者,通过不同的政治理念和视角,可以把她的作品诠释成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东西:文化保守主义、女权主义、反女权主义、讽刺中产阶级的虚伪、同性恋、甚至说最喜爱她作品的人就是她最仇视的人,不一而足。

    新一轮的全球性"奥斯汀狂热"是从1995年开始,触发点是当年BBC拍摄的6集电视连续剧《傲慢与偏见》,其高水平的编剧、精准的角色选择以及详尽的历史细节,一下子在英国造成轰动,引发一系列的改编。一两年内,相继出现了李安导演的电影《理智与感情》、两个版本的《艾玛》、电影《劝导》等等。在过去15年内,简·奥斯汀的小说一部接一部地被重拍,她本人的经历也几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

    与� 往的简·奥斯汀热潮不同,这一轮"奥斯汀狂热"完全以影像主导,原著文字退居其次。被认为是改编中的登峰造极之作的1995年版《傲慢与偏见》,其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男主角达西先生从湖中游泳上岸后的"贴身湿衫"镜头,然而这其实是编剧戴维斯(Andrew Davies)的添枝加叶,简·奥斯汀不可能写出这种挑逗性的场面。

    为什么简·奥斯汀的作品在两百年后还能掀起这样的全球性狂热?哈曼在《简》书中提出了几个观点。首先,她的小说都经过相当长时间的修改,为保证小说出版后不显得过时,刻意去掉了许多时代特色。在这样的反复锤炼之后,虽然小说的题材很狭窄,缺乏时代变迁的痕迹,但是其中的故事和人物却越来越凝练,在两百年后依然有极大的普适性。同时,题材的狭窄,也让她的小说可以被灵活地诠释,比如她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之间绝无亲密越轨行为。因此过去被看作是给女孩子们的"安全"读物,现在却被诠释成女性如何既可以在性方面不作让步,又能赢得男性的青睐。

    最后,哈曼指出,简·奥斯汀小说的故事框架设置,创造出一套爱情小说的模式。她对读者阅读 ��求的了解,加上细致的人物刻画,是其作品成功的最大原因,也因此成为后代作者们模拟的蓝本。难怪简·奥斯汀会被称为是爱情小说之母。

    《Jane's Fame:How Jane Austen Conquered the World》,Claire Harman 著,Canongate Books 2009年4月版,32.68美元。

    原文链接:

    http://gcontent.nddaily.com/8/3f/83fa5a432ae55c25/Blog/1e5/a1a8d4.html

    http://taohuawu.net/2009/07/12/harman-janes-f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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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边缘的部落(下)

    Sat, 11 Jul 2009 22:47:00 +0800

    作者:何仁勇 | 评论(2) | 标签:读书看电影

    6

      令我俩吃惊的是,听到这个消息,三儿不但没有吃惊,反而说出一句让我俩更吃一惊的话。

      他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了。

      三儿脸色平静,像是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三儿今年才二十三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可这一段时间以来,他像一个小老头,形影孤单的行走在厂区里。曾经的他和阿红,在厂里是一道吸引了多少艳羡目光的风景线……只羡鸳鸯不羡仙啊,谁料到,平地起风波,居然劳燕分飞了!

      阿红出厂后没多久,她就打电话约三儿出去,完完整整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他。

      她说,在她出厂之前,曾经有好几个痛苦的不眠之夜,才艰难的做出了这个选择。现在,她让三儿也来做一个选择,是否一如既往地跟她?即使三儿说不,自己决不会有丝毫责怪他的意思。

      阿红的选择不是无缘无故的。

      简单地说,一个字:钱。绕点口舌,可以牵引出她哥哥的故事。她哥哥是去年夏天到上海打工的,做土木建筑。众所周知,那活儿辛苦得要命,而更要命的是辛苦了一年,那工钱还悬在头上,轻易拿不到手。她哥哥跟一帮民工为了几千块钱,追包工头追得那个苦啊,风里雨里,白天晚上,从去年年底追到今年初夏,人家刚出生的孩子都会走路了,他们还一分工钱都没有拿到。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就会做傻事……阿红的哥哥那晚喝了点酒,二麻二麻的,一个人提把菜刀去包工头家里,没想干坏事,只是想吓唬吓唬他。可人家不这样想啊,一个电话打到派出所,这个倒霉鬼就被关了半个月。这事儿还没完,阿红哥哥从派出所放出来,走进一条僻巷时,几条汉子赶上他,劈头盖脸一阵乱棒捶打。

      后来他被人送进了医院。

      后来他的右腿留在了医院。

      凶手没有抓到,也许一辈子也抓不到了,所幸这时工钱发下来了。得感谢党和政府啊!工钱全部填进了医药费,还剩一个大窟窿。包工头心好啊,主动拿出一笔钱填上,第二天包工头的名字就上了报纸,成了"清欠"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当然是正面的。

      惟一想不通的是阿红的哥哥,打了大半年工,工资没了,一条腿没了,他还欠包工头偌大一个人情!

      阿红哥哥回家了,家里给他相了一门亲,女方不嫌弃他,但要他家三个月拿出五万块彩礼。五万块其实不多,但对于他家来说,却是一个要命的数字。这可不是麻将牌,到麻将桌上一摸就有了。没办法,双亲只好打电话找到阿红。阿红说:我哪里有这么多钱,就是把我卖了也没有啊!

      阿红的妈妈就在电话里哭了。

      五十几岁的妈妈一哭,阿红立刻方寸大乱。

    7

      晚上,临睡前许鸣来找我,他说:我睡不着,老是在想阿红的事情。

      我说:想也是白想,除非你拿五万出来借给她。

      许鸣不说话,静静的看着我。我笑着说:哟,你真拿得出五万啊?

      许鸣摇头,过会儿他说:也许我们可以发动大家,凑一点钱……

      我说:别傻了,你以为个个都像你一样?再说了,这么一个破厂,工资低得可怜,就算他们肯帮忙多半也是有心无力的。

      许鸣说:不试试我们怎么知道呢?就算我找他们借的总行吧?

      这个倔小子,不撞南墙是不会回头的了。

      许鸣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床上,有一刻他说:你知道吗,我以前追过阿红?

      我说:咦,还有这样的事?

      他沉浸在回忆里,说:那时我刚刚进厂……她根本就瞧不起我,嫌弃我穷啊,路上看见我掉头就走,好像我会死缠住她不放。

      我说:那倒奇怪了,你还帮她干什么,正好幸灾乐祸啊?

      许鸣说: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越是得不到的越觉得美丽。这么多年来,我对她的感情其实有增无减,或者说,我从来不觉得她拒绝我是一种错误,你该笑我矫情了吧?

      我笑道:三儿听了这话是要吃醋的。

      许鸣说:我不会跟他争女朋友,我只是希望阿红在我心中保持一种美好的形象,不愿她朝深渊慢慢堕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小的明白。

      他捶我一拳,说:油腔滑调。

      接下来的几天,许鸣在厂里展开了他的筹款行动。如我所料,他几乎一无所获。当然,他没有说阿红做小姐的事,只是说她哥哥差一笔彩礼钱,同情的话倒是听了一箩筐,真金实银却没人肯拿出来。大家都是出门打工的人,根基浅,风吹来雨打去,谁也不敢轻易相信谁。交情可能是假的,人民币才是真的。凑在一起喝酒是可以的,借钱给你是没得商量的。也许你会说太冷酷无情了吧,不错,是的,因为现实更加的冷酷无情!我对"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笃信无疑,同时我也相信,如果在现实面前曾经一再碰壁,多么善良的心灵也会变得像铁一样坚硬。

      就在这个时候,阿红出事了。

    8

      "夜巴黎"夜总会是一个本地老板开的,此人以前走过黑道,积累够了原始资本就金盆洗手,改做正当生意。至于他这生意有多正当呢,听他对刚进来的小姐们的训话就知道了,他说:在我这儿的小姐,有的一个月拿千把块,有的能拿上万,两种做法,你们自己选择。

      这种选择,等于没有选择。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子,谁能禁得住金钱的诱惑?

      只有阿红,一直坚持自己的底线,那就是绝不出卖肉体。这令很多客人感到不可思议,他们认为,夜总会是个大染缸,只要你进来了,迟早都会被染上颜色的。在夜总会立贞节牌坊,显得可笑而愚蠢。

      那晚,阿红陪的客人成哥也是一个本地人,他是夜总会老板混黑道时交的朋友。在二十世纪末尾那场严打来临前成功转行,摇身而变成一个房地产商。据说现在他的资产庞大得能吓死人,又据说如果他坐在家里数钱玩,能一直数完他的下半生。

      看样子成哥很喜欢阿红,每回来都点名要她陪,无意中引起了一些姐妹的嫉妒。成哥拍胸脯对阿红说:你不要怕她们,谁敢欺负你,哥哥让她们吃不了兜着走。

      老板陪成哥唱了几首歌后有事走了,他让阿红好好伺候成哥。成哥一挥手,说:你忙去吧,阿红这孩子是最懂事的了。

      这晚成哥心情着实不错,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酒,古语云:酒乃乱性之物。十一二点钟的时候,成哥一定要拉阿红上去开房,阿红当然是死活不肯。

      成哥拍出厚厚一叠钱,说:这里是两万……怎么样?

      阿红呆了片刻,她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呢。粉红色的百元大钞,叠得整整齐齐,安静地躺在沙发上,它们跟展览柜里价值连城的珠宝一样,不发一言,却是尽显高贵和傲慢,那种诱惑力能穿透你脆弱的心脏……

      阿红摇摇头。

      成哥二话不说,又掏出两叠钱,丢在上面,说:小妹有性格,敢跟哥哥讨价还价。再加两万!

      阿红还是摇头。

      啪!成哥猛的一个耳光,重重抽在阿红脸上。

      成哥说:小妹,给你脸你不要脸,明白告诉你,今晚我搞定你了!说完他像一条饿狼扑向阿红,把她按在沙发上,残忍地强奸了她。许多年以后,这个夜晚还像一个噩梦,紧紧缠住阿红,使她挣脱不掉。她经常在睡梦中惊醒,又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令人吃惊的发呆,这就意味着,她又陷入那深渊一样的回忆。

      完事后成哥一边提裤子一边笑眯眯的说:哟,看不出小妹还是个处女,不简单。哥哥四万块钱没有白花。

      成哥走了。

      外面的服务生注意到,过了很久阿红都没出来,他一推门,就看见瘫在沙发下面近于赤身裸体的阿红,大股大股的鲜血,正从她的下身,源源不断的流出来。

      随即阿红被送进了医院,诊断为阴道撕裂导致体内大出血。

    9

      我们匆匆赶到医院时,三儿已先我们而到,他俯身在床边,握住阿红的手。阿红面容枯槁,双目深陷,哪里去找往日那个小女孩清纯美丽的影子?

      阿红睁开眼,对我们说:你们来干什么?出去!

      我和许鸣面面相觑。

      三儿说:阿红,他们是朋友,他们是来看你的啊。

      阿红好似没听见,固执地说:出去啊!

      看样子,此刻她的心情还没有稳定下来。我们放下东西就走了出去,三儿也跟了出来。三儿说:对不起了。

      许鸣说:傻瓜,都是朋友,说这些干什么?

      这时,一个医生模样的走过来说:你们是她的家属吧?回去准备五千块钱手术费。

      等医生走了,许鸣问三儿:够不够钱?

      三儿犹豫一下说:我刚寄了钱回去,我们手上大概还能凑三千块……

      许鸣说:行,算上预备打官司的,估计还差一万。我们帮你想办法。

      在回去的路上,许鸣突然问我:你认不认得那个王八蛋?我一愣,随即明白,我说:靠,我怎么会认得呢?许鸣恶狠狠地说:老子要认得他,非杀了他不可!

      我笑着说:还不如阉了他。

      接下来许鸣给我算了一笔账,他能拿五千,我能拿两千,剩下三千的窟窿,最好能在我们宿舍找人填上。我明白他的意思,阿红这样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

      宿舍里只有武台安在,听了我们的诉说后,痛痛快快的取出三千块钱,说:拿去吧,替我向阿红问个好。

      我笑道:这是预备讨老婆用的吧?

      武台安直爽说:是又如何?

      许鸣也笑着说:你放心,这事儿过后我替你介绍一个靓女。

      正说着,罗子文推门进来,说:什么事情笑得这么开心?

      我和许鸣对望一眼,心里均在想:反正钱已经凑够,就不必再给他说了,更何况像他那样吝啬的人,真能指望他拿几千块钱出来吗?许鸣笑呵呵的说:没什么,打算给武台安介绍个女朋友。

      罗子文点点头。

      他进去在铺里翻了一阵,取出一张存折递给许鸣,说:你们刚才说的事情我全听见了,这里是五千块钱,希望对阿红有一点帮助。

      武台安阴阳怪气地说:哈,千年的铁树也开花了!

      罗子文的脸"刷"地一下红了。

      我捶他一下,说:不要这样说,我们都是好兄弟。

      许鸣说:不错,过几天我们几个兄弟在一起好好喝一回酒。

    10

      阿红出院那天,我们都去接她。此时她的心情已经平静不少,她像只小鸟,柔柔的依偎在三儿身边。那天天气真是很好,阳光灿烂,刚刚下过几天雨,天空被洗得像一颗蓝钻,光芒四射。我们沿着马路走着,笑声像银铃撒满一路。如果不是成哥的突然出现,我们能将这种快乐保持到很久很久。

      白色宝马越过我们,缓缓停在我们前边,车门开了,一个瘦高个,戴眼镜的中年人钻出来,注视着阿红。凭第一感觉,我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伤害阿红的那个"成哥"。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将这个文质彬彬的人与"衣冠禽兽"四个字联系在一起,惟一的解释是,人都有许多张面孔,在不同的环境会显示出不同的性格。

      三儿骂道:操你妈!

      他正欲冲上去,被许鸣和武台安紧紧抱住。

      罗子文说:别,三儿,打这种人玷污了咱的手。

      阿红呆在那儿,紧紧咬住嘴唇,我看见一丝鲜血慢慢渗出她的嘴角。

      成哥说:我要和你谈谈。

      说完他头也不回,又钻进车子。

      三儿拉着阿红说:你不要去。

      许鸣也说:跟这种人渣多谈无益。我们还是回去商量一下打官司的事。

      阿红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她像拿定主意似的,说:你们先走吧,到前边去等我。说完她就挣脱三儿,走向那部车子,全然不顾身后这几道傻乎乎的目光。

      我们坐在一个近于坍塌的花台边等阿红。我们谁都不说话,此时此刻也无话可说。一个神色冷漠的小贩,推着装着各种水果的木板车走过我们身边;一个苍老的乞丐,举着一只破碗,步履蹒跚地走过我们身边;一个求职者,腋下夹着他的资料袋,心事重重地走过我们身边。啊,四月的城市,十一月的心情。车水马龙的街道,匆匆来往的脸庞。我把目光投向远处,我望见高楼大厦间,漂浮着一只风筝,她从何处而来,又将向何处而去?我不知道她那长长的线下面,是否有一双紧握的手?

      我们等啊等,不知等了多久,仿佛我们已经凝固在时间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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