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敏杰 来源:金羊网 -- 羊城晚报
4月12日晚,我在自己博客上贴出《文人的悲凉与牛汉的高度》,当晚一位资深纸媒新闻工作者朋友在阅读拙文后,写下了很长一段颇有见地的点评文字,陈述了一些重要而深刻的见解,是探讨当代文人的病相、病源以及当代文人的生态环境,并表示了深深的忧虑。这位媒体人还讲到了这样一个例子:他亲眼所见,一个平时满嘴“文人气节”的文化人,到了管他的部长那里,却是那样奴颜媚骨,卑躬屈膝,令人作呕!我很欣赏这段话的。可当13日清晨我打开博客准备再度阅读时,这段话却已不翼而飞!其他跟帖一条不少,独独“丢”了这段话,岂不怪哉?显然被博管员删掉了!我实在不明白,这段实属正常,并无什么出格的语言,究竟犯了什么忌、有什么错?竟然遭删!
我更不明白,一些文字、一些观点,出现在纸质媒体上是很正常的事情,怎么到了互联网的博客上就不行了?莫非有关方面对网络媒体另有宣传政策与新闻纪律?实在不可思议,也无法理解。
我十分理解,网络媒体也要遵守相关规定,也有相关的约束,也有相应的新闻宣传政策与纪律,也有自身的规律与特点,同时也有个媒体生态环境与自我保护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与纪律。
比如新浪博客管理员删网友留言,以我之见,就很值得反思。就我个人所见,从维护大局考虑,一些跟帖删得应该,确实该删;然而,一些实在不该删的网友评论,却也无辜地被删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还有这样一种奇怪现象:却对一些很下流的污言秽语、一些人身攻击性的恶意中伤、一些人格侮辱、谩骂性的跟帖熟视无睹,这类东西竟然生命力很顽强的生存着,这类东西似乎“很正常”。该删的不删,不该删的却毫不留情地删,难道这种现象正常么?我实在不明白新浪删除跟帖的原则与标准是什么?难道是管理员“跟着自己感觉走”?我看起码带有很大的个人主观随意性。那么,在这种主观随意性中,政治水平、政策水平、科学水平、知识水平、理论水平、严谨水平,又体现得如何呢?这恐怕就是个人素质问题了。就是说,博管员的个人素质水平决定着其“删帖水平”。
是的,我们要维护大局和网络宣传纪律,净化网络环境,端正网络宣传舆论导向。但这种维护、净化、端正,应该是理性的,合理的,严谨的,有严格的操作规范的,而不应该成为网络工作人员个人意志的随意行为。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毋庸讳言,一些网络从业人员的低素质低水平,直接导致了网络管理包括博客管理的素质低,甚至很荒唐。
我个人认为,网络博客管理人员删除网友跟帖时有三点很重要,就是说,要注意三个问题,一要规范性,而不是随意性;二要理性,而不是盲目性;三要有利于公民自由表达,有利于推进民主社会建设,而不是相反,这很重要。要避免“歪嘴和尚将好经念歪”的现象。
因此,网络媒体提升自身素质,提升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包括政治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就显得非常重要。前些时候,北京有一位知识分子博友在我的相关博文后留评说,网络媒体应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向纸质媒体学习。就是说,网络媒体应该请一些高质量的主流纸质媒体的编辑去对网络媒体的编辑进行培训、讲课、传经送宝;让网络媒体的编辑走出去,到一些优秀的主流纸质媒体编辑部去学习和实践,看看人家是怎么掌握政策、怎么把关、怎么管理和操作的。我以为,这个建议值得网络媒体考虑实践之。
--
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5/01/2009 05:08:00 AM
--~--~---------~--~----~------------~-------~--~----~
GFW Blog又被封了,您可以通过以下网址翻墙访问:
https://meme2028.appspot.com/chinagfw.org/
https://soproxy.appspot.com/chinagfw.org/
https://proxytea.appspot.com/chinagfw.org/
https://quick-proxy.appspot.com/chinagfw.org/
https://free4internet.appspot.com/chinagfw.org/ 。 您也可以使用Google Reader订阅我们,订阅地址:http://chinagfw.org/feeds/posts/default。
To unsubscribe from this group, send email to
gfw-blog+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For more options, visit this group at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gfw-blog?hl=zh-CN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